人民網上海3月16日電(陳晨)3月16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改革實施辦法》,從2022年開始,上海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以下簡稱“上海市優質高中”)將拿出其招生總計劃數的50%-65%來進行“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招生計劃”,剩下的名額則通過高中自主招生和統一考試招生來錄取學生。所謂“名額分配”,即把優質高中的招生名額,根據科學、均衡的分配方法,分配到上海的每一所不挑生源的初中。
這一辦法對於中考招生和小升初都具有強烈的引導意義:引導家長更關注身邊學校的發展,堅定選擇家門口學校的信心,緩解擇校焦慮。
據介紹,從2022年起,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分為自主招生錄取、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三種類型。最新公布的《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了自主招生比例、名額分配方式、綜合評價錄取程序等內容。在自主招生錄取方面,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計劃,面向上海市范圍內有創新潛質、學科專長、體育或藝術特長的初中畢業生。根據《實施辦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比以往減少,合計不超過上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數的6%。其中,優秀體育學生、藝術骨干學生自主招生計劃合計不低於該類自主招生計劃的15%。
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是上海《中考改革方案》確定的招生錄取新辦法。具體包括名額分配到區招生錄取和名額分配到校招生錄取兩類,合計佔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招生總計劃的50%-65%,與改革前相比,名額分配比例進一步擴大。其中,名額分配到區招生錄取,以區為單位,依據總分排序按計劃錄取﹔名額分配到校招生錄取,以初中學校為單位,依據總分排序按計劃錄取。
《實施辦法》特別明確了名額分配的具體要求:一是委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佔其招生計劃總數的65%,原則上以各區當年度中招報名人數佔全市中招報名人數的比例為測算依據分配到各區,分配到各區的計劃中須有不低於20%的比例以均衡、隨機為原則分配到不選擇生源的初中學校。二是區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額分配招生計劃佔其招生計劃總數的50-65%,其中,分配到區招生計劃約佔本校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的30%,分配到校招生計劃約佔本校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的70%。各區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額分配到校招生計劃,原則上以所屬區內各所不選擇生源初中學校中招報名人數佔本區該類學校中招報名總人數的比例為測算依據,分配到本區每所不選擇生源的初中學校,實現名額分配全覆蓋。文件指出,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的分校或校區,原則上按照區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招生錄取政策執行。
實施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改革后,招考機構將考生計分科目總成績和綜合考查成績(滿分50分)合成總分。主要考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紀實報告》的完成情況和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同時,將通過全程錄像、雙盲匹配等保障制度,確保考查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
《實施辦法》指出,上海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示范性學區或集團創建、初中強校工程、新優質學校建設等工作,制定本區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科學編制本區招生計劃,落實本區名額分配工作﹔指導區內的相關高中制定自主招生及學校綜合考查方案,並做好相關方案的公示工作。同時,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綜合素質評價、考試招生中存在的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