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聲明指出:申花俱樂部不存在所謂“涉嫌違約,拒絕放球員履約為江蘇全運隊效力”的行為。

1日晚,上海市華誠律師事務所沈寧律師、劉一舟律師,接受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的授權委托,發表聲明。針對當天網絡上《中國足球青訓2021年第一案:上海申花涉嫌違約,拒絕放球員履約為江蘇全運隊效力》一文,進行回應。
律師受權聲明表示:
2021年2月1日,我們發現,在“懂球帝”和“新浪微博”(含手機APP及網站)上,網絡用戶“苗原Mark”,發布了一篇題為《中國足球青訓2021年第一案:上海申花涉嫌違約,拒絕放球員履約為江蘇全運隊效力》的文章(見附圖)

針對該文章,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下簡稱“申花俱樂部”】現授權律師發表聲明如下:
一、 全運會足球比賽作為全國相應年齡段最高水平的足球賽事,申花俱樂部歷來支持所屬球員代表國內各省市自治區參加該項賽事﹔
二、 球員的全運會參賽資格認定,系由各省市自治區體育局、足球協會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的相關參賽注冊要求決定,和俱樂部無關﹔
三、 據申花俱樂部了解,江蘇省足球協會,確實發文至上海市足球協會,擬征調二名球員代表江蘇省,參加第十四屆全運會足球項目男子18歲以下年齡組集訓及比賽﹔
四、 據申花俱樂部了解,上海市足球協會,已經依據中國足協下發的《關於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足球項目運動員注冊、交流及代表資格確定的通知》,回復了江蘇省足球協會﹔
五、申花俱樂部不存在所謂“涉嫌違約,拒絕放球員履約為江蘇全運隊效力”的行為。
申花足球俱樂部認為,該文章已經涉嫌侵害申花足球俱樂部名譽,現授權律師向網絡用戶“苗原Mark”,及網絡服務提供者北京懂球帝科技有限公司(即“懂球帝”的運營單位)、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即“新浪微博”的運營單位),提出如下要求:
1、 要求網絡用戶“苗原Mark” 立即停止傳播不實信息,立即刪除相關文章,消除影響,並在相關手機APP及網站就此文章,向申花俱樂部道歉﹔
2、 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立即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在相關手機APP及網站,刪除該文章﹔
我們將視網絡服務提供者和網絡用戶的回復,決定后續是否依法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維護申花俱樂部的合法權益﹔必要時,我們不得不將向相關方提起訴訟。

申花的律師授權聲明發布后,記者目前仍能從網絡看到被指侵害俱樂部名譽的文章。其大意是:江蘇省U18全運隊將以珂締緣2003年齡段班底為基礎組建,珂締緣征召了2017年從俱樂部轉會到上海申花的兩名球員——金順凱和朱啟文。按照規定,金順凱和朱啟文的轉會協議中全運會資格歸屬條款明確了江蘇省全運隊的權利,具備法律效應。作者認為,一旦江蘇省足協按協議維護了自己的權利,金順凱和朱啟文可能喪失代表上海參加全運會比賽的資格。(作者:秦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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