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拖拽交警數百米,男子妨害公務被起訴

2020年12月23日18:17  
 

因逆向行駛,被執勤交警攔下后,為逃避處罰,在交警手臂卡在車窗內的情況下,竟然駕車拖拽交警數百米。日前,寶山區檢察院對這起妨害公務案提起公訴。

2020年10月的一天下午,陳某駕駛小轎車至路口時,因逆向行駛,被正在執勤的交警張警官攔下。陳某靠路邊停車,未熄火,僅開了半邊車窗。張警官示意陳某出示駕駛証和行駛証,陳某假裝在車輛內翻找,趁民警不注意啟動轎車加速往前行駛。

張警官立即大聲警告他停車,當時他的左手臂已經伸進窗戶,右手扒住車窗,雙腳拖地滑行。張警官多次呵斥陳某停車,但陳某並沒有停車。張警官因手臂卡在窗玻璃上,且車速較快,怕鬆手會卷進轎車輪子裡,就這樣一直拖行了幾百米。張警官感覺手臂沒力氣后,就猛地用膝蓋頂了車門,身體摔倒在地打了幾個滾停下來。陳某加速逃離現場,直到一警車至他車前將他攔下。

陳某說,他的駕照分數扣滿已被扣留,目前沒有資格再駕駛機動車,想到被民警查獲可能會被拘留,就抱著僥幸心理希望能逃避處罰。

經鑒定,張警官因外傷致體表多處挫傷已構成輕微傷。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陳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造成民警輕微傷,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以妨害公務罪對其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交通法規不僅是用來約束駕駛員、行人的,更是為了保障人們在道路上的安全。因此,請廣大駕駛員、行人遵守交通法規。交通警察是交通法規的執行者,也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維護者,配合交通警察執法是公民的義務。遵守交通法規人人有責。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

(責編:王文娟、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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