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以垃圾阻路並咬傷民警 男子因妨害公務罪被起訴

2020年12月23日18:15  
 

酒后將建筑垃圾堆放在小區道路上,影響車輛通行,民警到場后,拒不配合執法,咬傷民警左手。日前,寶山區檢察院對這起妨害公務案提起公訴。

2020年7月一天凌晨,肖某和朋友吃飯,席間肖某喝多了在飯店吐了一次。回到小區樓下,肖某看到一堆建筑垃圾,氣不打一處來,這些垃圾放在樓下有一個星期,自己住在二樓,垃圾招來的蚊子影響了生活。又想到物業平時對外地租戶的停車費收的貴,肖某就跑到樓下,將垃圾拖到路中間,讓小區內車輛無法通行。保安見狀將垃圾放回原處。肖某又將垃圾再次拉到路中間,這樣兩三次后,保安就報警了。

民警張某接警趕至現場,此時,小區主干道上有一堆建筑垃圾,好幾輛車被堵住無法通行。在保安的帶領下,張某到肖某家中要求其至派出所配合調查,但肖某一直大吼大叫,說憑什麼建筑垃圾放在小區路邊草叢。張某告知他有訴求可以向物業反映,但肖某仍我行我素。張某和特保隊員控制住肖某,帶著肖某往警車方向走,此時,肖某突然轉身打了張某腹部一下,想掙脫控制,張某噴射催淚瓦斯,並將掙扎著要逃跑的肖某按在路邊草叢上拷帶上警車。在此過程中,肖某用力咬破了張某左手虎口。后經鑒定,張某左手虎口處因咬傷致皮膚破損構成輕微傷。

肖某到案后說:“物業對外來租戶和本地人的停車收費標准不一,而且不願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隻肯開普通發票,我覺得這是在欺負我們。我打12345投訴過兩次,也和物業吵了兩次。今天這些建筑垃圾放在樓下綠化上一星期了也沒有拖走,我們住2樓,家裡蚊子特別多。我覺得物業的工作沒有做好,就想把垃圾拉到道路上,讓車輛走不了,他們就會去找物業。我就是想給物業找點麻煩事。”

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肖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致一人輕微傷,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以妨害公務罪對其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受到法律的保護。像肖某這樣,因對物業不滿,而以垃圾阻路、甚至阻礙民警執法來發泄。這種行為不能解決問題,還觸犯了法律。教訓深刻。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

(責編:王文娟、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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