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騎改裝自行車交通肇事被起訴

2020年12月23日18:07  
 

騎加裝動力裝置的自行車上路,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日前,寶山區檢察院對這起交通肇事案提起公訴。

周某是一名“代駕”司機。2020年7月的一天晚上,他剛完成一筆“代駕”業務,駕駛加裝動力裝置的自行車,從某小區出來,騎行到路口時與一輛自行車相撞。周某見自行車駕駛人倒地昏迷不醒,既沒有救治也沒有報警,而是選擇了逃離現場。

周圍群眾見狀立即報警,民警到場后,根據目擊群眾提供的線索和路面監控,發現了肇事嫌疑人周某的蹤跡。經電話通知,周某主動至交警支隊投案。

周某交代:“事故發生后,我想過去扶對方,但是看到他腦后部有點血,我頭腦一時糊涂,害怕負擔不起醫療賠償,就駕車逃跑了。后來我接到了民警的電話,就趕緊來處理此事。我肇事逃逸的行為是不對的,我現在很后悔。”傷者經送醫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經鑒定,周某駕駛的自行車電驅動裝置系自行改裝,違反了《自行車安全要求》規定。

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周某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以交通肇事罪對其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檢察官提醒,自行改裝車輛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上路行駛易引發交通事故,廣大駕駛人員切記不要自行改裝車輛。同時,交通事故發生后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積極搶救傷員,逃逸絕不是正確的選擇。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

(責編:王文娟、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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