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社局官網近日發布了《關於優化本市居住証轉辦常住戶口政策的通知》。《通知》規定,臨港新片區用人單位引進人才居轉戶標准進一步放寬、張江科學城用人單位引進人才居轉戶年限縮短,持有《上海市居住証》的境內人員,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及申報當月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達到上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2倍的,在申辦居轉戶時可不受職稱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通知》規定,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在現行居轉戶縮短年限政策的基礎上,試行更為寬鬆的居轉戶評價標准。即在新片區用人單位工作的各類人才,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及申報當月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達到上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倍的,在申辦居轉戶時可不受職稱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張江科學城用人單位引進的人才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5年,其中在張江科學城工作時間不低於3年﹔張江科學城重點產業的骨干人才,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3年(其中在張江科學城工作時間不低於2年)。符合縮短居轉戶年限要求的各類人才,應書面承諾落戶后繼續在張江科學城工作2年以上,並由用人單位向張江科學城指定的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在上海注冊的用人單位工作並持有《上海市居住証》的境內人員,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及申報當月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達到上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2倍的,在申辦居轉戶時可不受職稱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同時,《通知》還規定,在上海被評聘為中級職稱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証書)職業資格的人員申辦居轉戶的,應達到一定的市場化評價標准。
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