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車駕駛員發生追尾遭截肢,因玩手機致禍被判擔主責

2020年11月26日09:26  來源:上觀新聞
 
原標題:大客車駕駛員發生追尾遭截肢,因玩手機致禍被判擔主責

  摘要:針對此事故,上海公安交通部門展開了深度調查,並於今日(25日)發布調查報告。

  今年10月29日,G2高速公路嘉定段往市區方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包括司機在內共載有29人的滬牌大巴追尾一卡車,造成大巴車5人傷,其中,大客車駕駛員右腿截肢,4名乘客皮外傷。針對此事故,上海公安交通部門展開了深度調查,並於今日發布調查報告。

  大客車司機因玩手機肇禍負主責

  據警方調查,涉事滬牌大型普通客車,使用性質為公路客運,車輛所有人為上海啟順客運有限公司。駕駛員盛某,准駕車型符合,經檢測排除酒駕、毒駕嫌疑。車上載有28名中老年乘客,參加某旅行社活動,事發時正由外地返滬。

  經查,未發現肇事大客車有違規運營情況。該大客車有道路經營許可,事發時有省際包車証,駕駛員盛某持有道路客運從業資格,客車核定載客54人,事發時實載29人。

  根據大客車駕駛室監控記錄:當天14時起駕駛員盛某開始單手駕駛大客車,事發前72秒開始右手持手機瀏覽導航軟件,事發前15秒起雙手脫離方向盤操作瀏覽手機,直至事故發生。事發時,車上駕乘人員全部系好安全帶。

  經公安交警部門調查認為,根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駕駛機動車時不得有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規定,大客車駕駛員事發時違反該規定以致未及時觀察到前方道路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其行為與事故的發生有直接作用。

  綜合調查情況認定,本起事故系肇事大客車駕駛員盛某在駕車時雙手離開方向盤、瀏覽操作手機未觀察前方道路情況導致,判定由其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大客車所屬企業GPS監管不到位

  事發后,市公安局交警總隊會同市交通委、嘉定交警支隊及靜安交警支隊對肇事大客車所屬企業上海啟順客運有限公司進行上門檢查,發現企業未有效執行交通違法動態信息監管和處理制度。

  經檢查發現,上海啟順客運有限公司具有省際包車客運許可,有車輛GPS動態監控室並有專人負責,肇事大客車具有自動監測駕駛員異常情況駕駛行為功能。但是,對GPS動態監管發現的超速、分神駕駛等未確保安全行車問題,未及時提醒違法駕駛員糾正,事后也未落實教育約談及疊加處罰措施。此外,有關台賬與監控記錄嚴重不符。

  對此,公安交警部門依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對企業處以一萬元罰款、對其法人舒某和安全負責人胡某均處以一千元的罰款(均為頂格處罰)。同時,市公安局交警總隊於11月2日召開重點運輸行業警示約談會,該企業在會上作了深刻檢討發言。另外,市交通委道運局執法部門對該企業處以責令停業整頓一個月的處罰。

(責編:嚴遠、韓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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