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小哥酒后滋事 檢察官調查核實依法不起訴

2020年10月29日15:44  
 

“感謝檢察官給我們這次機會,今后我們一定遵紀守法,不再那麼沖動,努力做好工作,不辜負你們的教誨。”近日,寶山區檢察院對外賣員李某等三人涉嫌尋舋滋事一案依法公開宣告不起訴。

2020年5月一晚,李某、韓某、殷某在餐館內,酒后因瑣事與同桌吃飯的二人發生口角,雙方由店內互毆至店外。期間,李某、韓某、殷某分別採用拳打腳踢的方式導致對方二人均構成輕微傷。

這是一起案情簡單的尋舋滋事案,但案件流轉至第一檢察部檢察官湯微手裡時,她並沒有簡單辦案。審案時,檢察官發現,李某等三人與對方二人是朋友關系,原本一起吃飯,因酒后失控導致了本案的發生。雙方都是外賣員,平時工作較為辛苦,且都是家庭的頂梁柱。其中李某還是某外賣平台小隊長,受過公司表彰,韓某曾在送餐途中救起跳河輕生女子而獲見義勇為榮譽稱號。

湯微隨即開展調查核實工作。首先對李某等人進行提審,在審訊過程中,李某等三人均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對案件的發生和造成對方的傷勢均表示后悔並願意賠償﹔其次與承辦民警核實三人的前科劣跡情況,發現三人均為初犯偶犯,且李某在本案發生后有自首行為﹔再次聯系兩名被害人,他們均對李某等三人表示諒解,希望檢察機關對三人作從輕處理﹔最后調取相關証明,証實三人是家庭經濟的頂梁柱,家中孩子年齡較小,且三人日常工作努力,相關表彰榮譽屬實。

湯微認為,李某等三人犯罪情節較輕,具有自首、坦白情節,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得到被害人諒解,從社會關系修復和教育挽救角度來看,本案作相對不起訴,更為妥當,便將本案提交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經討論,列席檢察官一致同意對李某等三人作相對不起訴處理,認為對李某等三人不起訴,能夠體現司法溫度,實現辦案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近日,經公開聽証,寶山區檢察院對李某等三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寶山區檢察院積極履行檢察職能,堅持“少捕、少押、慎訴”原則,在依法辦案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維護群眾就業和正常生活,為服務保障“六穩”“六保”作出檢察貢獻。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

(責編:實習生、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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