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首套房契稅優惠稅率未變 專家提醒謹防不良中介炒作不實信息

2020年08月13日08:41  來源:上觀新聞
 

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稅法》第三條規定,契稅稅率為3%至5%。一些網友認為,《契稅法》所規定的稅率高於現行1%或1.5%的稅率。這是否意味著明年《契稅法》實施后,契稅稅率將提高?

復旦大學管理學院會計學系副教授婁賀統介紹,《契稅法》所規定的稅率與此前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所規定的稅率相同,均為3%至5%。因此立法后,契稅稅率並沒有調整。專家提醒,市民需謹防不良中介炒作,傳播不實信息。

但為何此前大多數人在上海買房時繳納的稅率為1%或1.5%?原來,財政部、稅務總局、住建部在2016年聯合發布的《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也就是說,1%或1.5%的契稅稅率屬於稅收優惠政策。

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方網站了解到,目前,個人在上海購買首套住房的,依然享受契稅優惠政策。即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契稅優惠政策發布於2016年,當年實行的還是契稅暫行條例。明年,新立的《契稅法》正式實施后,優惠政策還會繼續嗎?婁賀統指出,《契稅法》已經規定,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但需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因此,現行保障家庭第一套“剛需”住房的稅收優惠政策將在很大程度上延續。“至於怎樣延續,還需看后續補充條例、細則的具體規定。”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熱線也表示,目前還未接到要取消契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除了對保障居民住房需求的稅收減免規定,婁賀統認為,《契稅法》中的一些免征規定也是亮點。比如,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等情形可免征契稅。

目前,我國共有18項稅種,其中,契稅為已立法的11項稅種之一。婁賀統表示,隨著契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立法,我國稅收法定原則落實將更進一步。(張煜)

(責編:葛俊俊、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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