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的時候,我好幾天聯系不上好友鄭某,明星男友朱某某也沒有和我聯系,我覺得出事了就去報警,才知道鄭某因為詐騙罪被刑事拘留了。”此時,周某恍然大悟,原來一直和自己談戀愛的不是明星“朱某某”,而是朋友鄭某。而自己借給“朱某某”的40多萬元錢款,則被鄭某揮霍而空。日前,寶山區檢察院對這起詐騙案提起公訴。
早在2010年,鄭某和周某就已結識,同樣哈韓的兩個小女生很快成為了好朋友。鄭某平日裡游手好閑,卻自稱在明星工作室工作,周某並未懷疑,還經常和鄭某談論當紅明星。一次聊天中,鄭某得知周某是男星朱某某的忠實粉絲,就謊稱自己認識朱某某,並告知經常在朱某某面提及周某,朱某某對周某印象不錯。周某一聽高興極了,對鄭某這個朋友更是推心置腹。
2019年一日,鄭某說自己的微博號給朱某某使用,周某一聽喜出望外,立即通過微博和偶像聊起了天。線上的“朱某某”一直噓寒問暖,沒幾日兩人就打得火熱。“聊天的時候他一直對我說一些曖昧的話,還叫我寶寶,我感覺我們在談戀愛。他還說要和我領証結婚,但我一次面都沒有見過,也沒有打過電話和語音。”陷入愛河的周某沒曾想到和她網上戀愛的根本不是真正的朱某某,一切都是鄭某為了騙錢設的局。
鄭某發現周某完全相信用微博的就是朱某某本人后,便開始以“朱某某”之口編造各種理由向周某借錢,周某每次都爽快答應。“朱某某”說自己和原來的演藝公司因為解除合約的關系,片酬和報酬都被公司凍結了,沒有收入來源。周某說:“剛開始說要給親戚朋友買過年禮物,提出問我借錢,我很爽快地把錢轉給他。后來他又提出他的母親得癌症需要住院用藥等,要和品牌解除合作、賠償對方違約金等,我陸陸續續通過微信、支付寶、閑魚等平台一共轉給他40多萬元。”
為什麼會給從未謀面的明星男友這麼多錢?周某說自己也有疑問和顧慮,但是“朱某某”解釋說公司走賬需要時間,讓她不要擔心。周某就沒有多想,直到“朱某某”和鄭某都失去了聯系。
同樣被騙的還有王某和張某。鄭某謊稱能幫王某介紹工作,用微信小號冒充公司人事,以入職需交五險一金等理由,騙取王某4萬多元。王某一直沒有收到offer,鄭某編造各種理由搪塞,在王某報警后,鄭某又想出了拆東牆補西牆的方法還錢。她以男明星朱某某工作室資金被凍結為理由向張某騙了4萬多元,將其中一部分錢還給了王某。
鄭某到案后交代,從來沒有在明星工作室工作過,這麼說是因為自己虛榮心比較強。平時沒有收入,就靠騙朋友的錢來支撐自己的開銷。騙到的錢,一部分交房租、日常消費,還給父母一部分做生意。
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鄭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多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以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生活中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女孩追星夢設局詐騙,因此,希望大家在理性追星的同時,提高防范意識,警惕各種騙局。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