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起爭執造成工友輕微傷

2020年07月28日10:20  
 

今年受疫情影響,就業變得有些艱難。不少務工者在勞務市場不停穿梭,尋找機會。可誰想?工作沒找到卻上演了一人被刺傷、一人被拘役的悲劇。日前,寶山區檢察院就對這樣一起案件提起公訴。

2020年4月21日的早晨,周某帶著簡歷來到了勞務市場找工作。看到一家物流公司的打包工作,他就坐下來想進一步詢問。這時,同樣是來找工作的楊某(周某之前的工友)在一旁看到了,便對周某說:“這家物流公司工作時間那麼長,錢又少,不適合你的。”周某回了句:“關你什麼事?”周某的態度讓楊某覺得很沒面子,二人就爭吵了起來。

走出勞務市場后,楊某仍追著周某爭吵,周某推開楊某,不甘示弱的楊某還手也推了推周某。但楊某仍覺得不解氣,就從電動自行車的后備箱裡拿出了一把小刀,對著周某的胸口刺了下去。幸虧周某反應迅速及時躲避,小刀只是刺穿了他的外套傷及到左側肩膀(經鑒定構成輕微傷)。楊某乘機逃走,周某捂著傷口在后面追了一會兒沒追上,就打電話報警了。

民警到達現場了解情況后,案發當晚將楊某抓獲。楊某到案后對持刀刺傷周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寶山公安分局於當日將楊某刑事拘留。

該案移送至檢察機關后,楊某向檢察官如實供述了犯罪經過:“我和周某以前是工友,那天我也是去找工作的,正好碰見周某在看物流公司的打包工作。我覺得工資少時間又長,就好心告訴他這份工作不好,讓他不要做。沒想到他不但不領情,還在大庭廣眾之下懟我。當時我就覺得特沒面子,然后就吵了起來。沒想到事情會發展成這個樣子,后果這麼嚴重。刺完之后我后悔極了,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如果時間能倒退,我一定不會這麼沖動。”

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在認真審查全部案件材料后,認為楊某的行為已涉嫌尋舋滋事犯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但該案事出有因,且兩人之間也認識,如果單純就案辦案,勢必影響辦案效果。為了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檢察官主動與被害人周某溝通,經多次耐心釋法說理,最終化解了周某的心結。6月11日,周某告訴檢察官他願意諒解楊某。

寶山區檢察院審查認定,楊某持凶器隨意毆打他人,致輕微傷,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以尋舋滋事罪對其提起公訴。日前,法院判處楊某拘役六個月。

檢察官提醒,生活中有挫折、有煩惱,就會有不良情緒,但要善於調節和控制,不懂得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緒很容易做傻事做錯事,甚至做出違法亂紀的事。本案中的楊某和周某本是工友,卻因為不必要的爭執引發傷害而觸犯法律,教訓十分深刻。這是一起本不該發生的刑事案件!

(來源:寶山區檢察院)

(責編:王文娟、韓慶)
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信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信 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博掃描關注上海頻道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