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下周举行 将审议相关法规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下周举行
将审议相关法规草案等,黄莉新主持主任会议
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1月27日至28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莉新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草案)》《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保税维修业务发展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等法规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草案)》《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草案)》等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关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情况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决定草案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决定将《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会议决定将市政府关于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推进“五个新城”建设情况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讨论;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等。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推进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情况等4项专题调研的报告和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本市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宗明、陈靖、张全、徐毅松出席会议。(记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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