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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 “新十条”出台居家健康注意啥?市健促中心为三类人群划重点

2022年12月12日10:18 |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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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具备条件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可居家隔离。那么,在家中如何做,才能更好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呢?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提醒市民:

要健康,做防护,常通风,讲营养,多运动,强体魄。

有症状,不外出,做监测,单独住,讲卫生,不共用。

● 一般人群

➢ 养成良好健康习惯,勤洗手、外出戴好口罩,家庭常通风、勤清扫,对经常接触物体表面消毒清洁。

➢ 均衡营养,作息规律,充足睡眠,合理运动,保持良好心态,强健体魄,增加个人免疫力。

➢ 慢性基础疾病患者按医嘱坚持用药,不擅自停药。气温骤降等恶劣天气时,尽量减少外出。

➢ 冬季流感等呼吸道疾病高发,建议老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儿童等在医生指导下,及时接种流感疫苗和新冠病毒疫苗。

● 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感染者

➢ 不要带病上班,减少外出,相对独立房间居住,最好使用独立卫生间,如共用卫生间,使用后立即消毒;

➢ 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早晚各1次体温测量,做好抗原自测;

➢ 减少与其他人面对面接触,与家庭其他人分餐;

➢ 使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放进专用带盖垃圾桶;

➢ 必要时对症用药,服药时按药品说明书服用,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

➢ 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儿童等高危人群,如出现持续高烧不退、呼吸困难、厌食、精神萎靡不振等情况,及时就近就诊。3个月以下的婴儿发热,立刻就医。

➢ 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后,自测抗原阴性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 有不适症状人员的同住人

➢ 避免与有症状人员同居一室或共用卫生间,如需共用卫生间,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 尽量避免与有症状人员面对面接触,接触时做好防护,建议使用N95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 避免与有症状人员共用生活用品,对有症状人员日常使用和可能接触到的物品单独放置,及时清洁消毒,对可能被感染者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

➢ 做好居住环境、物品表面的消毒,定期开窗通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及时洗手或进行手消毒。

➢ 加强健康监测,可定期进行抗原检测,如出现阳性且无症状或症状较轻,适当延长居家时间。

最后,送上一份居家健康必备物品清单,科学理性准备,不要盲目“囤货”。物品都有保质期,有些对储存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没有必要过量购买,保管不当容易变质,长期存放还容易造成浪费。

【居家健康物品清单】

● 体温计

● 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

● 抗原检测试剂盒

● 带盖的垃圾桶

● 基础性疾病患者常用药

●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对症治疗药品

疫情终会过去,我们充满信心、共同努力,将很快迎来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

(责编:沐一帆、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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