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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这部法留住烟火气:店招不必千篇一律、公厕24小时开放、夜排挡亦可有

2022年08月26日08:56 |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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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这部法留住烟火气:店招不必千篇一律、公厕24小时开放、夜排挡亦可有

  民生法规应当体现“以人为本”。

  夜排挡让人欢喜让人忧,是疏导,还是处罚;公共厕所能否做到24小时开放?第三卫生间会不会成公厕标配?昨天(25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对进行二审。

  记者注意到,相比一审稿,二审稿做了不少修改。审议中委员们认为,民生法规应当体现“以人为本”,“既要展现城市蓬勃活力,又能给予必要的约束和规范。”

  优化设摊经营,体现“疏堵结合”

  近日,外滩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对宁波路菜场、亚龙广场等区域巡逻中发现,有商户存在占道设摊经营等违法行为。因为是首次,且影响不大,执法人员采用了教育劝导、口头警告等措施,没有进行处罚。有人称,这是“有温度”的执法。

  设摊经营一向是城市治理的一道难题,附近居民觉得被打扰,而消费者又有需求,是一刀切杜绝,还是给予一定空间?这道治理难题在此次立法中给出了思路。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一处处长毛新民说,此次修法对“设摊经营”作了优化,允许符合限定条件的设摊经营。

  记者注意到,《修订草案(修改稿)》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但是,修法也预留了“疏”的空间:为助力恢复城市“烟火气”,在强调不得擅自占道设摊和跨门营业的基础上,对“夜间经济”“体验经济”“步行街业态”“农产品地产地销”等新业态,明确区政府可以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划定一定公共区域允许从事经营活动。

外滩枫径的上海夜经济。海沙尔摄

  体现疏导结合思路的还有“五乱”管理。一审中有委员提出,与其禁止乱张贴,不如让街道设置一个公共招贴栏,另外,对散发商业性宣传品不宜全面禁止。

  这些建议均被采纳。二审稿中做了两点修改:一是增加“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公共招贴栏,并负责日常管理”的内容;二是将禁止散发商业性宣传品的范围,由所有公共场所调整为部分公共场所。

  户外招牌设置避免同质化

  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就是优化了户外广告、户外招牌的管理措施,且有一定“弹性”。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一审中的修订草案明确,对大型、特定区域以及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实行许可管理,对其他广告设施、招牌实行备案管理。

  一审中有委员提出,修订草案既没有明确“大型”以及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户外设施的标准,也缺乏对实行备案的户外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要求。二审稿将设置无需审批的户外广告设施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调整为向区绿化市容部门备案。同时明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满或者因搬迁、退租等原因不再需要户外招牌的,设置者应当拆除,设置者未及时拆除的,户外设施载体所有权人应当予以拆除。同时,删去对所有权人未及时拆除进行处罚的内容。

  此前,千篇一律的户外店招曾一度被诟病。委员们认为,丰富而多元的城市审美,是衡量一座城市开放度、包容度甚至创造活力的指标,甚至是营商环境的一部分。“这次立法允许个性化的户外招牌。”毛新民说。

  记者注意到,《修订草案(修改稿)》提出,要避免户外招牌设置样式、色彩、字体等同质化,同时也明确,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户外招牌设置导则。不少委员说,立法背后,彰显的是留住城市烟火气的导向。

  新事务、新技术不断涌现出来,原来的技术规范不可能涵盖一切。这次修法也给流动广告、新型广告留了个口子。《修订草案(修改稿)》规定,利用车辆、船舶、飞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无人机等可移动的载体设置流动户外广告的,除了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还应当由市绿化市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技术论证。

  公厕实行24小时开放,应设“第三卫生间”

  公厕是衡量一座城市文明的尺度,亦彰显人民城市的温度。审议中,不少委员提出,公共厕所是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卫生设施,应该回应人的需求,法规应当对公共厕所配置开放时间,以及沿街单位开放公共厕所的激励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这些建议均被采纳。

  记者注意到,二审稿中新增了不少内容,体现了以人为本。草案(修改稿)明确,农贸市场、轨道交通站点、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置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厕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开放。

浦东新区雪绒花路公厕

  “人性化”措施还体现在无障碍环境建设。草案(修改稿)规定,新建、改建公共厕所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无障碍厕间,优化男女厕位配置比例,加强适老化适幼化设施、设备配备。大型商场、文化体育场馆、旅游景点、公园等人流密集场所新建、改建公共厕所的,应当设置“第三卫生间”。

(责编:严远、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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