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进入倒计时!操作指南看这里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2022年3月31日就要截止,现在已进入倒计时。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不同,后者是针对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的个税汇算清缴,办理日期到今年6月30日才截止。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涉及的纳税人主要是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等。
所谓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适用表单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适用表单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及第六条,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按照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扫码实名登录。点击我要办税,根据情况选择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填写申报表后保存发送并完成税款缴纳。注意,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时,系统将自动获取税款所属期、被投资单位信息。
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只能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板,通过【年度汇缴申报】填写申报表后保存发送并完成税款缴纳。
另外,也可以线下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但需注意,目前,倡导纳税人、缴费人员尽量不到厅,确需到厅办理的,请提前通过各区税务局对外公开电话、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了解相关办税服务场所疫情防控规定。到厅需配合做好人流管控,全程佩戴口罩,切勿聚集;在排队取号、办税缴费时严格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在等候就坐时请保持隔位就坐,办理完成后请尽快离开,减少在大厅滞留时间。部分事项已实现全市通办可结合情况选择地点办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的申报内容,系统会计算出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是否需要缴税,如需缴税,可通过三方协议、银联在线支付、银行端凭证支付、扫码支付等4种途径进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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