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1000元左右购进“正品”戴森吹风机,在朋友圈发布出售信息,标注“正品直发”。同行“入坑”再加价转卖70余台,买家收货后发现是假货,由此案发。4月2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作不起诉。
2018年6月中旬,王某在“阿里巴巴”网站找到一家销售戴森吹风机的网店,每台售价只需1000元人民币,是该品牌正品吹风机近3折的价格。王某看价格便宜,而且仿真度不错,觉得有利润空间,就在朋友圈发布“1100元买正品戴森吹风机”的信息。
同为微商的张某看到消息后就和王某联系上了,当王某告诉其是正品后,张某就将该广告同步发到自己朋友圈内,售价每台1500元。很快就有人来下单了,张某收到货款和买家地址后就一起转发给王某。王某收钱后让“阿里巴巴”商家按照买家地址直接发货。之后,张某陆续又以同样的方式向王某下单70余台吹风机,并付货款8万余元。
6月底,第一批拿到吹风机的买家反映吹风机做工粗糙、质量不好等问题,要求退货。但由于出售吹风机的时候,已经明确告知对方电子产品不退不换,所以张某就没有答应买家的退款要求。
同时,王、张二人商量后决定做一份假的聊天记录给买家看,其中王某冒充戴森官方客服,明确指出该商品系特价正品,本就有瑕疵。之后,越来越多的买家反映质量问题,并提出退货,张某均没有答应,造成被害人损失11万余元,由此案发。
犯罪嫌疑人王某到案后供述,其知道这些戴森吹风机可能是假的,一方面是因为价格比官方定价低很多,另一方面是“阿里巴巴”网站商品难以确定真假。另外,“阿里巴巴”的卖家告诉其是真品,于是她就抱着侥幸心理对外出售,想着万一被发现了大不了就是退货,如果没被发现就赚了。
犯罪嫌疑人张某到案后称,王某告诉其是京东直发的正品吹风机,所以她才在朋友圈转卖。当买家反映没有发票时,她从王某处得到的回答是只能开团体发票。当买家要求退货时,她和王某拿着退回的吹风机去专柜进行比对,发现确实不一样,这才反应过来是假货。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收到买家退货要求后,仍继续通过朋友圈卖戴森吹风机,并于9月售出一台。到案后,王某辩称手机记录丢失,无法提供进货和出售记录。
承办检察官认定,王某、张某二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其行为涉嫌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遂对王某提起公诉。张某因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出非法所得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系初犯和偶犯,符合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罚条件,遂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王文娟、应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