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松绑!上海科技创新推动宽容失败与保护知识产权并举

2020年04月21日22:17  来源:人民网-上海频道
 

人民网上海4月21日电(葛俊俊) 在今天下午的上海市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对《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注重营造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对科研人员如何包容审慎进行了解读。

“今天这部《条例》,它调整的范围主要是科技人员和广大研发机构,政府应当更多地提供一些公共产品,而不宜过多地去打扰。”罗培新指出,《条例》的包容审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放权松绑,把权力还给科创主体。因为,科创主体不是政府,而是广大的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所以《条例》的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都在不停地放权,在人员聘用、职称评审、薪酬分配、机构设置、科研立项、设备采购、经费使用、成果处置等方面赋予科研事业单位更大自主权;同时,单位还可以进一步放权给研究人员个人,允许科研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运用科技创新成果在职创办企业,允许科研事业单位将其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的长期使用权给予成果完成人。只有科研人员本人对于自己的成果最为熟悉,也是知识产权最为有效的运用者。

第二方面,宽容失败和保护知识产权并举。根据《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上海将推动创新文化、创新精神、创新价值融入城市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建立支持可能产生颠覆性创新成果但意见分歧较大的非共识项目,对于科研所产生的失败,在依法依规、勤勉尽责、未谋取非法利益、未违反诚信要求的前提下,一律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

罗培新表示,对于科研人员创造的智力成果,加大保护力度。主要有两点:一是建立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快速查处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早发现、早查处;二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支持和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者。

(责编:王文娟、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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