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浦东故事丨九项法规,先行先试

2020年04月20日10:06  来源:人民网-上海频道
 

【导言】今年,我们迎来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而立之年的浦东早已“脱胎换骨”——从蛙声一片的浦东稻田,到高耸云天的“大厦森林”,再到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跑出的“上海速度”,令人惊艳的巨变,正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和上海现代化建设的缩影。今天起,人民网上海携手浦东档案馆推出系列稿件#30年·浦东故事#,随小编一起来感受浦东三十年的巨变。

1990年4月18日,中央宣布开发开放浦东。与此同时,中央和上海坚持“法规先行”的理念,先行先试,加紧制定了税收、投资、贸易等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为浦东提供了重要支持。

开发开放 先行先试

浦东开发开放自始就贯彻“法规先行”的理念。在宣布浦东开发开放时,根据中央决策,国务院首先批准了“上海浦东开发开放十项优惠政策”,公布了有关浦东开发开放在配套资金、税收优惠和外商经营金融和贸易及综合服务等方面多项规定。

随后,上海市各有关部门又紧急制定了相应的十项具体优惠政策法规,其中除有关内资政策推迟一年批准外,九项相应政策法规均及时经中央各有关部门批准并于1990年9月10日正式公布。在此基础上,国家有关部门和上海市人大、市政府又先后制定了有关浦东开发建设、规划管理、土地使用和外高桥保税区等浦东四个国家级开发区等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和功能性的法规和规章。

这些法规和规章及优惠政策的公布和实施,体现了浦东开发开放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有力地增强了浦东开发开放的吸引力,有效地保障和促进了浦东先行先试的成功实施,同时也为落实“规划先行”和“基础设施先行”提供了法制依据和制度保障。

今天再看这些成为珍贵档案的政策法规文件,其中不少由于是先行先试,甚至是全国首创,也为国家制定相关法律制度提供了实践经验,丰富了立法资源,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

(责编:严远、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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