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决定将自贸区对外资的审批方式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改为依据“负面清单”审批,本质上是将给予外资的国民待遇由准入后提前到准入前。
准入后国民待遇意味着给予外商投资国民待遇是从运营阶段开始的,而且其准入只限于东道国允许的领域。对外商来说,这不仅意味着投资领域狭小,而且最大的问题在于严重的信息获取障碍。由于各投资领域往往分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其内部的制度规范、审批权限、法律法规等等都需要外商去一一了解掌握,而且也有成为成为科层体系下不同部门、不同行政级别和区划间的利益竞争博弈牺牲品的风险。相比之下,准入前国民待遇意味着将外商投资准入提前到设立、取得、扩大阶段,在大大扩展市场准入的范围的同时,负面清单制度意味着的“法不禁止即允许”原则,可以最大限度上为外商投资提供透明度与安全保障。正是在这样的制度保证下,以“洋送子娘娘”、“洋证券机构”、“洋金融培训公司”为代表的外商才会享受到诸多的便捷便利,在为我国带来更多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以及优质商品服务的同时,能够更加安心地置业增财。
从贸易、投资到金融,我国市场开放领域不断拓展
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推出了11条举措,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始终走在我国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前列的上海,自1990年浦东成为除经济特区以外率先获准引进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的沿海开放试验区开始,就成为了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先导和试点。上海在各方面的不断开放,实质上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对外开放进程的显化与具象化。
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从国际层面看,深度融入、并参与构建国际制度建设与全球治理的必由之路就是对外开放。只有在不断的走出去与引进来的过程中,才能够为中国的和平崛起构筑坚实平台。从国内层面看,不断对外开放是被证明了的倒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效方法。因此,在当前我国国际地位不断提升、综合国力不断崛起的关键时期,在不同领域的改革开放,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推动上海自贸区建设深化转型
上海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已历多年,上海也为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整体拓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上海在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教训,上海自贸区建设仍需要不断深化转型,以向中央为上海设定的五个中心的角色奋进。这也就需要上海不断在意识理念、政府角色转变、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不断进步,以实现从政策性开放向制度性开放转变,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为我国的不断发展提供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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