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抽檢兒童及嬰幼兒服裝,14批次不合格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介紹,針對消費者投訴、舉報集中及質量問題較多的產品,近期,市市場監管局集中組織力量對80批次兒童及嬰幼兒服裝進行了監督抽查。經檢測,有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17.5%,檢測項目涉及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色牢度、附件抗拉強力、鄰苯二甲酸酯、防紫外線性能等43個項目。詳見↓
本次抽查不合格項目主要是產品使用說明、纖維含量、繩帶要求、童裝繩索和拉帶安全要求、耐光色牢度、絨子含量、絨絲+羽絲含量、含絨量、防水性能、吸濕排汗性、單向傳遞指數等,其中繩帶要求涉及國家強制性標准。
11批次繩帶要求不合格
童裝繩索和拉帶安全要求不合格,有2批次。如上海臻合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七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由寧波愛棵米服飾有限公司生產(或供貨)的“
”牌兒童工裝長褲(型號規格:130/56,款號:GAF3020921E),繩帶的自由端使用立體裝飾物(標准要求繩帶自由末端不允許打結或使用立體裝飾物),與國家強制性標准要求不符。繩帶要求、童裝繩索和拉帶安全要求不合格,嬰幼兒或兒童穿著時容易被夾住或勾住,存在安全隱患。
2批次纖維含量不合格
如杭州載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由杭州載藝文創服飾有限公司生產(或供貨)的“
”牌馬面裙(型號規格:120cm(120/53),款號:Y0843613),企業標稱腰節/袋布纖維含量為聚酯纖維100%(實測為聚酯纖維71.6%、錦綸28.4%),企業明示與實測不符。纖維含量涉及紡織品是否貨真價實,漏標或錯標纖維含量,容易誤導消費。
3批次羽絨服絨子含量,絨絲+羽絲含量,含絨量極限偏差不合格
如海恩斯莫裡斯(上海)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由其生產(或供貨)的“
” 牌兒童羽絨服(型號規格:110/56,款號1209124),絨子含量偏差實測為-6.2%(標准值應≧-5.0%)、絨絲+羽絲含量實測為15.5%(標准值應≦10.0%),與標准要求不符。如合肥逸朵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由零到七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生產(或供貨)的“
”牌羽絨服(型號規格:120/60,款號ABAH1DJ28K),含絨量極限偏差實測為-13.0%(標准值應≧-3.0%),絨子含量實測為69.3%(標准值應≧81.0%),與標准要求不符。該項目不合格,影響羽絨服保溫保暖效果。
功能性項目不合格
其中吸濕排汗性不合格,有1批次﹔單向傳遞指數不合格,有1批次﹔防水性能不合格,有2批次。如上海象城珀裡服飾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由珀裡(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生產(或供貨)的“
”牌三防運動外套(型號規格:160,款號:242SW622),防水性能實測為3.4kPa(標准值應≧20kPa)﹔洗前單向傳遞指數實測1級(標准值應≧3級)、洗后單向傳遞指數實測1級(標准值應≧3級),與標准要求不符。防水性能、單向傳遞指數不合格,服裝不具有企業標稱的防水、吸濕排汗功能。
1批次耐光色牢度不合格
虎動虎(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由慕迪貿易(深圳)有限公司生產(或供貨)的“
”牌針織無袖T恤(型號規格150/72,款號52211105),耐光色牢度實測值為2-3級(標准值應為≧3級),與標准要求不符。該項目不合格,會導致服裝在日光照射下保持原來色澤的能力下降,導致服裝褪色,影響服裝外觀。
1批次產品使用說明不合格
上海恆所祿商貿有限公司南京西路第二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由上海恆所祿商貿有限公司生產(或供貨)的“
”牌背帶長褲(檢樣規格:90/52,款號:7524AW),使用說明未標明“嬰幼兒用品”和“不可干洗”,維護圖形符號標注不規范。與標准要求不符。該項目不合格,消費者不能直觀了解產品性能並正確使用,容易誤導消費者。
根據抽查結果,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相關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對庫存產品、在售產品進行全面清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主動採取措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並對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的經營者移送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調查處理。
選購貼士
1.應檢查服裝是否有霉味、魚腥味、香味或臭味等異味,散發異味的童裝可能存在殘留化學試劑。
2.建議選購安全、寬鬆、舒適的童裝。應仔細檢查衣服上附著的紐扣、蝴蝶結等裝飾物。注意這些小附件是否牢固,是否容易脫落。容易脫落的附件一旦被孩子誤食,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3.選購7歲以下兒童及嬰幼兒服裝時,不能選購頭頸部有繩帶的服裝,頭頸部帶自由端的繩帶容易發生纏繞,造成窒息等危害﹔選購7至14歲的兒童服裝時,盡量不要選購頭頸部上帶有自由端繩帶的服裝,否則存在安全隱患。
資料: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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