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到手保質期過半,是“臨期食品”嗎?區消保委提醒→
保質期16個月的咖啡,到手時距離過期隻有4個月﹔保質期一年多的狗糧,到手時保質期隻剩6個多月……近期,年底購物大促節紛至沓來,在區消保委接到的網購商品投訴中,食品的保質期問題成為一大熱點。
羅女士於2023年11月在某品牌網店購買了速溶咖啡,收到貨后正常食用。今年4月,她無意間查看保質期時發現,咖啡的生產日期是2022年11月20日,保質期為16個月。她收到咖啡時,保質期早已過半,隻剩4個月,現在咖啡已經過期了。羅女士不滿於商家銷售的商品接近保質期,認為商家未在銷售時標注臨期商品,侵犯了其知情權,遂向商家要求退款並致歉。
經營者回應稱,其銷售咖啡生產日期在2022年11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之間,且羅女士收到商品時,該商品的保質期並不在平台規定的臨期食品范圍內,無法給到任何補償。由於經營者並未違反規定,區消保委無法支持消費者訴求,最終終止調解。
無獨有偶,李先生在今年的“雙十一”活動中囤了4箱速溶咖啡,並選擇了剩余保質期較長的商品,其價格是2025年2月過期商品的兩倍。不料,他在收到貨時發現咖啡的生產日期是2023年12月,保質期共18個月,距離過期不足6個月。李先生覺得無法在保質期到期前食用完,故要求更換生產日期更近的咖啡。經營者表示其銷售的商品未達到臨期標准,故無法更換商品,但可退貨退款。在區消保委的協調下,李先生最終同意了該方案。
在網購食品保質期的問題上,寵物食品也時常引發糾紛。2023年11月,劉女士在某平台上購買了狗糧,商家承諾會標注臨期半年的商品,但劉女士在收到商品后發現剩余保質期隻有6個月7天,劉女士覺得無法接受便向區消保委反映。區消保委在溝通時從商家了解到,平台規定保質期在一年到兩年間的食品,其臨期的標准為90天,而非劉女士認定的180天,商家銷售的商品根據平台規定不屬於臨期食品。最終通過調解,商家給予了50元補償,劉女士接受。
在調解中,區消保委查詢了《消保法》《食品安全法》《民法典》,市場監管部門相關規定和平台的商品保質期發布規范。2012年,國家工商總局發文明確要求,食品經營者對即將過期的食品應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不過,《消保法》《食品安全法》《民法典》並未作出具體規定,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於“臨界食品”的定義也不相同,北京市工商局公布過“食品保質期臨界”的6級標准,可供參考:
保質期為一年以上的,到期前45天﹔保質期為6個月至1年的,到期前20天﹔保質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到期前15天﹔保質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到期前10天﹔保質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到期前5天﹔保質期少於15天的,到期前1至4天。平台規范則規定,商品的臨保期根據保質期的長短分為9個區間。其中,保質期在6個月到1年的臨保期為60天,1年到2年的臨保期為90天。
區消保委發現,當下消費者對臨保期的認知與工商部門和商家的定義存在差異。很大一部分消費者認為臨保期為最后6個月,遠長於現有規定。因此,區消保委建議消費者網購食品時,仔細查看商品詳情﹔在對臨保期有特別需求時,提前咨詢商家或平台客服﹔理性消費,避免囤積過量食品。
與此同時,隨著消費者對食品安全意識的不斷提高,食品的保質期和臨保期成為消費者是否購買的重要指標。區消保委希望商家以更加公開透明的方式向消費者展示商品信息,讓消費者安心。
(來源:上海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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