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公司法》,長寧工會召開這場座談會……

12月12日,一場聚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情況的專題座談會在長寧區總工會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點召開,活動邀請了來自長寧區重點企業、律所、政府部門的相關代表參加。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於2023年12月修訂並於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內容修訂多,變化大,特別是增加了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立法宗旨,完善了民主管理的相關規定,要求建立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規定了職工通過多種途徑參與公司治理,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提供了相應的法律依據。
座談會上,各方代表圍繞職工權益保護、職工董監事制度、企業民主管理等方面展開討論,並提出相關意見建議。這些意見建議將作為來自基層一線的第一手材料,為相關立法機構、政府部門了解法律監督執行情況及進一步推動法規的完善提供參考,打通職工有效立法參與的路徑。
“新《公司法》相當於企業發展的潤滑劑。”金之福養老集團董事長徐兵立足養老行業的發展對新《公司法》的影響進行了解讀,“新《公司法》在企業的職工民主管理平台、職工權益管理章法、職工發聲渠道等各方面都有著具體的體現,這對於養老行業的合法合規發展有著重要的促進作用,也對企業工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運用好《公司法》發揮工會作用,將成為企業穩定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長寧區勞動關系指導員劉滿春則表示:“新《公司法》的實施從立法的角度保証了職工參與企業管理的各方面權益,既為企業的民主管理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依據,也為相關公司條例的制訂與實施帶來了機遇和挑戰。”
據悉,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今年,區總工會積極打造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最佳基層實踐地。作為其承載功能之一的立法信息採集點,以進一步打通職工有效立法參與路徑為切入點,積極推動其職能從“立法中”延伸至“立法前”“立法后”。下一步,立法信息採集點將進一步拓展法律征詢的覆蓋面,聚焦職工關心的法律問題做好相關調研座談﹔提升調研對象參與覆蓋面,繼續向基層一線、與法律執行密切相關的對象傾斜﹔拓寬立法信息採集反饋渠道,將最基層的聲音及時報送到相關立法機關、政府部門,不斷提升立法信息採集點的工作成效,為建設法治中國建設貢獻工會力量。
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區總工會主席潘敏出席本次座談會。
(來源:上海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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