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綠化市容局:四類垃圾處置流向有望定期公布
垃圾分類以后垃圾去哪兒了?這些垃圾是怎麼被利用的?市綠化市容局等回應:
四類垃圾處置流向有望定期公布
分類好的垃圾后來去了哪裡,是怎麼處理的?對屢教不改的混投垃圾行為,該如何執法?如何以更高標准、更大合力打造垃圾分類升級版?昨天上午,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對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開展專題詢問。市綠化市容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委等18個市政府部門到場備詢。
垃圾去哪了,要讓市民知曉
市人大監督調研顯示,上海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持續保持良好態勢。在14.27萬人參與的垃圾分類評價調查中,96%的市民對本市垃圾分類工作給予五星好評。目前,全市居住小區、單位分類達標率穩定在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43%,居全國前列。
“老百姓非常關心,垃圾分類以后垃圾去哪兒了?這些垃圾是怎麼被利用的?”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委員楊昕巍說。市綠化市容局局長郜紅建回應:“我們考慮每半年或者一年公布考評結果,把四類垃圾的產生情況和處置流向,通過公告等形式讓廣大市民知曉。”
“上海垃圾分類取得成效,與廣泛宣傳發動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密不可分。”市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曹吉珍也提到,從市人大城建環保委監督調研報告來看,隨著垃圾分類工作進入常態化,宣傳熱度和持續性相較法規實施初期有所下降,少數居民參與垃圾分類的自覺性有所減退,特別是一些流動人員的分類意識沒有得到有效提升,小區物業部門的管理要求也有所弱化。
“垃圾分類習慣養成是一個長期過程。”郜紅建表示,要以更加貼近群眾、貼近生活、打動人心的方式開展系列宣傳。用好市區兩級“普法宣傳師”的平台,用好市區兩級生活垃圾管理監督員隊伍,用好市民生活資源,特別是對一些租住群體、家政服務、裝修人員等流動性比較強的人群。用好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戶外公益廣告等宣傳陣地,以及電視、廣播等傳統媒介和互聯網傳播等新媒體。
混投屢教不改,怎麼執法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57條規定,單位或個人違反垃圾分類相關條款規定的,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比如個人如果將有害垃圾與可回收物、濕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市人大監察司法委主任委員陸衛東說,從專項監督調研情況來看,目前城管執法部門對個人不分類投放垃圾且屢教不改的行為,執法的案例還比較少。
對居民不分類的違法行為,如何加強執法?市城管執法局局長張永剛應詢說,將在垃圾投放高峰時期,尤其是針對垃圾分類薄弱區域,比如白領公寓、長租房、流動人口相對密集的區域,加大巡查頻度,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說服、教育、勸導。對拒不改正的,要加大處罰力度。同時按照懲戒相關規定,可以將個人違反生活垃圾管理規定的信息,歸集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投放垃圾不分類這個行為是一瞬間的,怎麼能夠及時發現、及時勸阻、及時教育,我們將改善勤務模式。”(記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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