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通報第二批嚴重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整治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上海市住建委、市城管執法局介紹,為維護市民群眾安全和諧有序的居住環境,我市城管執法部門加大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執法整治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案件。現通報2024年第二批17起典型案例。詳見↓
案例一
當事人葉某某,因2024年4月1日在黃浦區制造局路363弄某號某室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黃浦區半淞園路街道辦事處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伍萬元。
案例二
當事人舒某某,因2024年4月22日在靜安區滬太路655弄某號某室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靜安區共和新路街道辦事處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伍萬元。
案例三
當事人上海飾某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因2024年4月22日在徐匯區大木橋路某號(裙房一樓沿街)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徐匯區斜土路街道辦事處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陸萬元。
案例四
當事人上海大某某有限公司,因2024年5月23日在長寧區仙霞路750弄某號某室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長寧區仙霞新村街道辦事處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柒萬元。
案例五
當事人費某某,因2024年6月26日在普陀區宜川六村某號某室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普陀區宜川路街道辦事處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伍萬元。
案例六
當事人周某,因在虹口區四平路436弄某號某室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虹口區嘉興路街道辦事處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伍萬元。
案例七
當事人郭某某,因2024年7月在楊浦區同濟新村某號某室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楊浦區四平路街道辦事處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伍萬元。
案例八
當事人顧某某、李某某,因2024年5月13日在浦東新區俱進路285弄某號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浦東新區高行鎮人民政府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陸萬元。
案例九
當事人楊品某、楊文某,因2024年5月15日在寶山區南東路61號某室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寶山區羅店鎮人民政府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捌萬元。
案例十
當事人黃某某,因2024年5月20日在閔行區蓮花路755弄某號某室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閔行區古美路街道辦事處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伍萬貳仟元。
案例十一
當事人全某某因2024年4月12日在嘉定區沙霞路95弄某號某室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嘉定區嘉定鎮街道辦事處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伍萬元。
案例十二
當事人曹某某,因2024年4月29日在金山區楓灣路1488弄某號某室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金山區楓涇鎮人民政府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伍萬元。
案例十三
當事人陳某某、張某,因2024年8月8日在鬆江區定恆路89弄某號某室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鬆江區廣富林街道辦事處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陸萬元。
案例十四
當事人嚴某某,因2024年3月18日在青浦區徐盈路158弄某號從事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青浦區徐涇鎮人民政府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柒萬伍仟元。
案例十五
當事人顧某某、倪某,因2024年7月22日在奉賢區正環路889弄某號某室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奉賢區南橋鎮人民政府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伍萬壹仟元。
案例十六
當事人劉某某,因2024年5月16日在崇明區達山路158弄某號某室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崇明區堡鎮人民政府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責令其改正,罰款伍萬元。
案例十七
當事人蔣某某,因2024年3月1日在南匯新城鎮方竹路566弄某號某室從事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的違法行為,由南匯新城鎮人民政府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八十三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罰款柒萬元。
依據《上海市不動產登記若干規定》第三十四條,對於損壞主體和承重結構的房屋予以不動產違法認定文件登記,登記期間無法轉讓、抵押,整改修復后可解除登記。
資料:市住建委、市城管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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