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11月1日施行
新修訂《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11月1日施行
針對難點痛點,法規適時修訂
解決“重復執法”“多頭執法”等企業頭疼的問題
營商環境是一座城市的核心競爭力。11月1日,上海新修訂的《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即將施行生效。本次《條例》共修改21處,增加的條款中,企業關注的“多頭重復執法”“政策找不到用不好”“商業寬帶資源壟斷”等問題都有涉及,而這些問題又是長期以來上海營商環境建設的難點與痛點所在。
2020年,上海在全國率先出台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為上海營商環境建設打下法治化基礎。四年來,這套地方性法規一年一改,形成了常態化的更新機制。
這一次《條例》修訂,對企業來說又意味著哪些實實在在的改變?
監管執法修訂最多
今年《條例》的修訂內容中,有5條條款與監管執法優化有關,不僅數量最多,也是《條例》修訂前后最大的不同。上海市人大財經委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此次《條例》修訂除了吸取企業建議,還納入了不少人大代表和專家學者意見,所以在專業性更強的監管執法方面有了諸多改良增訂。
例如“檢查碼”這一創新制度就是在企業和專家共同呼聲下提出的。“重復執法”“多頭執法”一直是企業最頭疼的問題之一,不僅會對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影響,還會造成行政資源的浪費。過去,由於各部門間執法活動相互獨立,這一問題在現實中很難規避。
今年《條例》修訂后,首次提出“本市推行應用檢查碼”。“檢查碼”制度下,行政檢查前,各執法機構必須在系統上提前統籌,避免頻繁執法、重復執法﹔行政檢查過程中,執法機構需憑“碼”檢查,規范執法行為﹔行政檢查后,被檢查的企業可通過手機掃碼,實時查看檢查信息,還可以對檢查情況進行反饋或評價。
此前上海已在部分領域進行“檢查碼”試點。上海市司法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處處長於曉瓊介紹,自2023年9月起,上海市在交通、住建和應急三部門試點“檢查碼”,至2024年10月25日,試點單位共應用“檢查碼”實施涉企檢查8000余次,對6000余家企業開展檢查,收到執法評議4000余條,評議滿意度達99%以上。明年“檢查碼”將有望在全市大規模推廣。
“行政檢查規范主要是對執法部門內部的一次改革,不會給經營主體帶來額外負擔。”於曉瓊說,通過搭建這套電子系統,可以形成突破部門局限的工作機制,幫助政府自我審查和約束,提高執法規范和效率。
中小企業兜底服務
梳理新修訂的《條例》,能明顯發現上海優化營商環境的重點工作在向中小企業傾斜。例如新增第三十五條“本市推行企業年報多報合一”,第二十四條新增“本市建立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務工作機制”。
“企業年報多報合一”是為了解決廣大企業的數據填報負擔。過去,有關部門掌握的涉企年報數據無法充分共享,推行企業年報數據預填等便利化措施不夠,為企業報送數據增加了負擔。根據《條例》規定,市場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等有關部門將共享企業年報有關信息,“多報合一”,可以免於企業重復填報。
“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務”是為了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用好用足政策紅利。惠企政策千千萬,但政策“不了解”“找不到”“用不了”一直是中小企業無法享受政策紅利的重要阻礙。上海市政府辦公廳政務服務處副處長李曉冉介紹,前期上海已投入許多力量全面梳理政府各部門制定的各類惠企利民政策,明確惠企政策范圍,未來有望推出全市統一的動態更新的“惠企利民政策清單庫”,方便中小企業政策查詢。在清單庫的基礎上,未來上海還會推動更多惠企政策精准推送,企業可在線進行政策體檢、在線申報,部分政策實現“免申即享”。
但如果這些便利化措施還是無法解決企業的問題怎麼辦?此次《條例》第二十五條新增一項表述“各區、各部門應當建立涉企兜底服務機制,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等經營主體辦事過程中遇到的疑難事項和復雜問題”。
上海市經信委中小企業辦副主任趙一介紹,本次《條例》對中小企業服務專員的工作職能進行了細化,要求各區服務專員將與企業保持緊密聯系,及時了解企業訴求,切實做到“無事不擾,有呼必應”。
目前,全市按照1︰20左右的匹配度,從街鎮、園區、樓宇等單位和服務機構共選設企業服務專員6037名,覆蓋企業數量超過10萬家。“配備服務專員可能無法幫助企業解決所有問題,但至少能保証中小企業的溝通渠道一直暢通。”趙一說。
攻堅突破“老大難”問題
除了規范執法、惠企政策服務、兜底服務,今年《條例》還對不少企業日常經營過程中遇到的難點痛點問題進行攻堅突破。上海市發改委營商環境建設處處長盧愛國介紹,本次《條例》在通信基礎設施平等接入、企業合規指導、政務跨省通辦、網絡不實言論損害企業聲譽等方面都制定或強化了相關條款。
以“通信基礎設施平等接入”為例,由於當前市場上仍存在第三方壟斷通信設施資源牟利的現象,電信運營企業寬帶無法平等接入、企業用戶自主選擇權被限制、需額外付費等情況一直存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發展處處長黃先斌介紹,此前市通管局也曾和市場監管、經信、住建、房管等部門展開過多輪集中整治,但整治期過后,寬帶壟斷現象又會死灰復燃。
“老大難”問題難以根治的關鍵在於灰色第三方難以監管。正常情況下,樓宇通信設施應由開發建設單位投資建設,滿足國家技術標准要求,並對電信企業接入平等開放。但實際情況中,部分開發建設單位為了利益訴求,會將通信設施建設外包給第三方,使其獲得對通信設施資源包括機房、管線的壟斷經營機會,並通過簽署“陰陽合同”,逃避監管。
今年,“保障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平等接入的權利和企業用戶自主選擇通信網絡業務的權利”被正式寫入《條例》。黃先斌介紹,此前市通管局與住建委已聯合印發《關於加強本市建筑物通信配套設施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求任何第三方單位不得違規投資建設規劃紅線內的通信設施,不得壟斷經營通信設施。
據了解,下一步,市通管局將繼續聯合市場監管、經信、住建、房管等多部門,並發揮各區屬地管理的職責,共同規范園區及商務樓宇通信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
形成常態化修訂機制
一項地方性法規的變動,牽扯到立法、執法、司法全過程,上海為何要大費周章對《條例》一年一改?
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與市場發展情況密不可分,持續迭代更新十分必要。盧愛國介紹,上海目前已形成了《條例》常態化修訂的機制,這樣做一方面可以及時將過去經驗做法入法固化,將創新性舉措變為普遍性制度安排﹔另一方面,也是在地方權限范圍內,創設相關法條,為推動解決瓶頸問題提供法律依據。
常態化修訂並不是為修訂而修訂。從過去三年的實踐來看,每年《條例》修訂的側重點都不一樣。上海市人大財經委立法監督處處長張震告訴記者,今年《條例》修訂對於自下而上反映出的企業需求最為重視。
據了解,此次《條例》修訂在前期開展了大量的基層調研工作,僅5月的集中調研就訪問了1078家企業,包含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三類主體。企業們不僅會提出問題,還會拿出其他地方的優秀經驗作為參考,這些建議都為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做出了貢獻。
正如於曉瓊所說,“這是一次刀刃向內的改革”。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實際上也為上海市精細化治理提供了一個抓手,推動政府部門打破隔閡,加強自身規范管理,向更加高效、科學的治理方向持續用力。(記者 吳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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