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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起,上海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實施這些新規

2024年05月11日15:15 | 來源:上海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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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低風險簡單制售行為可僅設置專區!5月10日起,我市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將實施這些新規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介紹,2023年12月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開始施行,為了貫徹落實該辦法,規范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行為,推動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結合本市實際出台《上海市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實施辦法》,辦法自2024年5月10日施行。《辦法》共63條,5個附件,對食品經營許可、備案和報告等管理工作,以及許可程序進行了細化和完善。詳見↓

舊証

新証

聚焦激發市場活力,優化調整經營項目

《辦法》結合上海實際,進一步優化調整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一是全部取消二級目錄許可項目。《辦法》明確在食品銷售、餐飲服務等主體業態中不再以大型超市、小型超市、大型飯店、飲品店等實施許可,而是按照風險管控的原則,對批發、自動設備、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學校、托幼機構等食品安全風險較高,防控難度較大的行為,在主體業態后以括號標注。

二是支持多種業態混合經營。《辦法》將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食品銷售、餐飲服務、食品經營管理三類,並明確食品經營者可以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復選經營項目,即食品經營者隻要符合相應經營項目的審查要求,即可申請全部的經營項目,支持食品經營者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多種業態混合經營。

三是進一步釋放食品經營項目。《辦法》與食品安全地方標准DB 31/2027-2023《即食食品現場制售衛生規范》相銜接,將“現制現售”調整為“現場制售”,明確“現場制售”的經營許可項目適用於食品銷售經營者申請﹔同時,取消原有的19項經營目錄限制,調整為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自制飲品制售4類經營項目,極大地簡化食品經營者申請時的專業門檻,充分激發經營主體活力。

聚焦民生關心關切,助力食品產業發展

《辦法》回應民生關切,一是對專間實施負面清單管理。《辦法》對冷加工糕點制售、冷葷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三類經營項目實施專間要求,對拍黃瓜、泡茶、解凍等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簡單制售行為,明確設置“簡單制售”經營項目,在保証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僅設置專區。

二是持續助力總部經濟發展。《辦法》在評估連鎖食品經營許可便利化舉措試行成效的基礎上,制度固化連鎖食品經營許可便利化舉措,明確通過連鎖食品經營許可便利化評審的門店免於現場核查。同時,在附件5中對連鎖食品經營許可便利化適用情形、申請方式、評審要求及結果運用等作出詳細規定。

三是鼓勵新業態、新模式迭代創新。面對新興業態不斷涌現,“互聯網+”新型經營模式層出不窮的現狀,《辦法》統籌發展與安全,一方面,優化食品自動制售設備、船舶食品經營許可、備案的申請條件和審核要求,支持新模式迭代發展。另一方面,完善評估機制,規定對新業態新模式的審核時,可以自行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食品安全評估,評估意見應作為食品經營許可審核的參考,助力新模式、新技術的持續健康發展。

聚焦許可申辦效率,大力簡化許可程序

《辦法》將企業的合理訴求作為優化提升許可效率的切入點。一是簡化許可申請材料,在許可申請時,申請人隻需提交食品安全規章制度目錄清單,后續可以結合經營實際,完善規章制度。二是首次明確對“互聯網+明廚亮灶”的小型餐飲店等免於現場核查。《辦法》對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酒類商品、僅簡單制售等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食品經營行為,免於現場核查,同時,鼓勵“互聯網+明廚亮灶”的實施,《辦法》明確150㎡以下已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免於現場核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提升食品經營許可審批時效。

三是鼓勵非現場審核方式。支持各區市場監管部門通過申請人提供的圖片、視頻,或直接與申請人實時視頻連線的方式,對申請人的設施設備、布局流程、操作流程等進行遠程核查,打破傳統現場核查時空限制,實施不見面審批。

作為行政審批“高頻”事項,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以《辦法》修訂實施為契機,著力加強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的信息化建設,從簡化線上申請材料、強調線上申請材料法律效力、完善電子檔案歸檔要求等實現“一網通辦”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的全流程辦理,切實提升市場監管政務服務水平和行風建設水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資料:市市場監管局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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