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不當致老人意外摔倒?“三所聯動”助力醫患糾紛高效解
“這樁歷時兩個多月的醫患糾紛,總算是平息了!”江灣鎮街道“三所聯動”調解室內,調解員望著雙方握手言和的場景,不禁感慨萬千。這背后究竟經歷了怎樣的故事呢?
案情回顧
護理不當,致老人術后意外摔倒?
日前,陸某在上海市某醫院住院接受治療,后其手術順利完成。在第二天接受復查時,護理人員陪同其前往洗手間途中,陸某不慎摔倒。此后陸某便滯留院內不願離開,並拒絕承擔醫療、檢查等各項費用。
在掌握上述案件經過后,江灣司法所及時響應,靈活處置,圍繞“1+3+N”大調解格局,在醫院設立“三所聯動”矛盾調處延伸平台,助力糾紛高效化解。
春風化雨,引導當事人回歸理性
“三所”人員積極同院方溝通后,醫院出於人道主義,為陸某提供專家會診與全面檢查。檢查結果表明,摔倒並未對陸某造成新的人身損害。為了進一步明晰雙方訴求,實現定分止爭,“三所”人員隨即展開了頗為曲折的調解工作。
起初,陸某女兒對“三所”人員持抵觸心理,拒絕到場,調解一度停滯。但是,“三所”人員並沒有就此放棄,而是從情理出發,積極做患者家屬方的思想工作。
功夫不負苦心人,在“三所”人員多次電話、上門溝通下,陸某方終於同意參與線下調解。

融情於法,繪就定分止爭“同心圓”
調解會當天,“三所”人員早早便來到了調解室,一同前來的還有陸某女兒、醫院與護理公司代表。
“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就是免除住院期間的床位費、檢查費,再補償我們12個月的護理費用!”
“手術一切很順利,哪怕摔倒是因為護工存在過失,檢查結果也顯示沒有給陸女士造成額外的身體損害呀!”
雙方情緒愈發激烈,律師釋法明理道:
《民法典》侵權責任編規定了用工責任。護工在照料陸女士的時候存在過失,雖然檢查顯示並無問題,但是畢竟劉女士手術尚未痊愈,對她康復存在不利影響,劉女士是有權向用工單位,也就是護理公司主張侵權責任的。
“不過呢,陸女士,畢竟你們對醫療過程和結果是滿意的,不如大家各退一步,早一點拿到護理費請護工照料,身體也能快一點康復呀。”調解員補充道。
終於,歷經了多輪協商,調解雙方達成協議:陸某交還床位並居家護理﹔醫院免除陸某住院期間的床位費、檢查費等各項費用,由第三方護理公司承擔﹔護理公司一次性支付陸某六個月護理費共39000元。


(來源:上海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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