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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培訓協會發布倡議:加強行業自律,切實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

2023年09月05日19:43 | 來源:人民網-上海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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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上海9月5日電(馬作鵬)9月5日,繼近期上海市5家少兒培訓連鎖機構率先發布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權益的自律承諾后,上海市培訓協會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發布《上海培訓機構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自律倡議書》(以下簡稱《自律倡議書》),倡議上海各類培訓機構加強機構自律,共同維護消費者個人信息權益。

該《自律倡議書》共8條,分別就培訓機構接受報名咨詢、消費者首次使用App、消費者報讀培訓課程、機構提供培訓服務、機構推介課程等業務環節明確了具體的個人信息保護舉措。

具體倡議如下:

為保護未成年人學員個人信息安全,上海市培訓協會在市網信辦的指導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指導280余家會員單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現面向本市各類培訓機構發出如下倡議,加強行業自律,共同維護消費者個人信息權益。

一、培訓機構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牢固樹立依法辦網、合規經營觀念,切實加強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工作,持續提高合規水平。

二、消費者為未成年人正式報讀培訓課程前通過線下門店咨詢、瀏覽培訓機構網站、小程序等網絡渠道了解機構辦學信息的,培訓機構未經家長同意或授權,不收集任何學員個人信息。消費者登錄小程序或者在小程序上選擇就讀城市、培訓校區等功能時,培訓機構不頻繁索取設備信息、精准位置信息等權限,干擾消費者使用。

三、消費者首次使用培訓機構App時,App主動彈窗隱私政策提示消費者閱讀,讓消費者充分了解隱私政策內容。對於收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屬於敏感個人信息),培訓機構要制定專門的未成年人信息處理規則。

四、消費者為未成年人報讀培訓課程時,培訓機構要堅持最小、必要原則,原則上僅收集學員姓名、學員出生年月、家長姓名、家長聯系方式等4項個人信息,用於學員管理等具體培訓服務業務。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強制或誘導家長同意培訓機構收集其他與培訓服務無關的學員個人信息。在消費者使用注銷APP賬號功能時,提供簡單便捷的操作流程,不設置不合理的限制條件。

五、培訓服務開展過程中及培訓服務結束后,培訓機構要遵循合法、正當、必要、誠信的原則收集、存儲、使用、處理消費者個人信息,並加強內部管理和人員培訓,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採取相應的技術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濫用、竊取、丟失等安全隱患,依法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

六、培訓機構要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在向消費者進行點對點推廣推銷時,應首先說明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正當來源。未經消費者同意,不會使用收集的個人信息,通過微信、短信、電話等方式頻繁推銷課程,干擾消費者生活。

七、培訓機構所有線下門店、網站、小程序(包括但不限於通過微信/支付寶小程序、微信公眾號、h5頁面)等均執行統一的個人信息保護標准。

八、培訓機構要設立專門的信息安全管理部門或者人員,負責處理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保護事務。設置投訴舉報熱線,用於接受和處理消費者有關侵害個人信息權益的投訴,並及時反饋處理結果。

(責編:馬作鵬、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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