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今天下午舉行的市政府新聞通氣會上獲悉,自2021年5月6日起,上海將實施外省市號牌小客車地面道路限行措施。
為緩解道路擁堵、改善交通秩序,去年,經市政府研究決定,2020年10月24日市公安局發布通告,自2020年11月2日起,將上海部分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限行時間延長為7時至20時。同時,通告中,對地面道路限行也作了表述,並明確市公安局將另行發布通告。
東方網記者今天獲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上,上海決定對本市部分道路採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現通告如下:
自2021年5月6日起,每日7時至9時、17時至19時,沿楊浦大橋地面投影—寧國路—黃興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南浦大橋地面投影—龍陽路—羅山路合圍區域內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懸挂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通行(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除外,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警車等特種車輛除外)。
通告在內容方面,總的可以概括為:實施市中心內環內地面道路外省市號牌小客車交通早晚高峰時段性限行。
據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值得注意的是,對外省市號牌小客車違反《通告》規定的,採用非現場執法方式,也就是俗稱的“電子警察”執法,依法處罰200元罰款,記3分。執勤民警現場發現外省市號牌小客車違反《通告》規定的,對行駛中的車輛不予攔截,對處於停止狀態的,進行宣傳勸導。
此外,對限行時段在相關限行區域周邊道路“掐點”等候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進行嚴格管理,對違法停車的將依法進行處罰。
另值得注意的是,因緊急就醫等特殊原因違反《通告》規定的,可以事后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相關証明材料,經核查屬實將根據實際情況視情處理。(東方網記者王佳妮、汪偉秋、劉昊4月25日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