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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设立“每周一天无作业日”

上海推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10条负面清单

2025年05月25日09:18 |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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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许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推动设立“无书面作业日”,集中表述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10条负面清单……5月23日晚,上海市教委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优化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育人水平的通知。该文件自2025年5月30日起施行。

文件强调,规范作业时长和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回家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同时,推动学校逐步建立“小学每周一天无作业日、初中每周一天无书面回家作业日”的制度,保障学生适量运动和正常休息,引导学生用好课余时间。

此次出台的《关于优化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育人水平的通知》,是对2019年出台的《加强本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的升级完善,首次以附件形式,集中表述了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10条负面清单,分别从作业内容、作业量与难度、作业批改、课间休息时间保障、作业反馈、家校关系、寒暑假作业等方面明确了底线和红线,既是对已有政策的凝练,也是对作业问题的回应。

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10条负面清单明确,作业内容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不得布置超量作业,不得随意拔高作业难度;不得布置无效的重复性作业,不得布置形式化的作业;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对作业本、作业成果等进行包装;不得使用带有侮辱性、嘲讽性的言语或符号批改、反馈作业;不得根据作业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不当惩戒;不得要求学生利用课间完成作业,不得占用学生体育、艺术、劳动等课程时间对学生进行作业辅导;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家长给学生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打印学校布置的作业或违规收取相关费用;不得以作业辅导等名义利用双休日、寒暑假时间进行集体补课或变相集体补课;不得以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代替日常作业或寒暑假作业,不得将寒暑假作业完成情况与新学期学籍能否注册等相挂钩。

如何保障相关规范要求的有效落实?市教委将牵头逐步建立市、区、校协同联动的作业监测预警通报制度,将学校作业管理等情况作为对各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规范管理工作范围。

据了解,本市上线的“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举报平台”已将“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作为加强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管的重要内容。市教委将逐步探索更多有效的机制,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作业管理水平,提升学校作业育人实效。

(责编:龚莎、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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