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已买车但小区没车位 上海停车困境怎么解?

小区没车位业主已买车 困境怎么解
解放日报近日刊发报道《上海如何优化提升道路停车场管理水平》,讨论了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小区停车难问题一直很普遍。有的人买了车,认为物业应该允许他把车停在地库空地上;还有人买了电动汽车,居委会却不让自己在地面安装充电桩,觉得不合理。
这里要明晰的一个概念是小区停车库的产权归属。一些小区的地下车库是产权车位,在这类车库里,空地也归产权车位的业主们所共有。没有车位的业主,原则上并没有权利把车停到车库中,更不要说想要长久地停在某一块空地上,因为这会影响产权车位业主的通行便利。也就是说,产权车库的空地,原则上并不能停车,想要开辟停车位,不是某位业主个人可以决定的,也不是业委会、物业答应了就可以进行的。严格来说,应该由产权车位的所有业主共同投票表决决定。
有的小区有临时停车位,后来买车的业主,也要遵守小区业主先前已经表决通过的小区停车规约。并不能因为自己是业主,就天然认为自己有权把车停到小区里。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谁还购买车位呢?
所以,现在很多小区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都开始想办法通过向小区外部寻找停车位来缓解小区停车难,这样的尝试肯定是好的,但并不是必需的。从交通管理的角度出发,设置和开放夜间道路停车场,也要考虑是否影响车辆、行人的通行需求,很多市中心的小马路,并不符合开放要求。而且,设置夜间道路停车场,也只能起到补充、缓解停车难的作用。
对于买车的个体而言,决定买车前还是应该先考虑一下停车问题,而不是等到车买好后,再不断向小区去争取停车权益,认为是各方的不作为造成自己无法停车。即使在汽车普及程度更高的国外,先有车位再买车也不是新鲜事。
建议未来房产交易中心可以把了解小区的三规作为房屋交易的一个环节,业主必须阅读了解,确定签字了,才可以买房。这有助于业主了解小区的管理规则,尤其是小区的停车情况,避免“小区无车位、业主新买车”加剧“停车难”。(记者 谢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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