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如何根据自身条件变化办理自愿降级?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介绍,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换证之前需明确自己没有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和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那么,驾驶人办理时应提供相关材料?办理业务地址在哪里?来看解答↓
驾驶人办理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名);
3、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5、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如医疗机构体检信息与交警部门已联网核查的,则无需提交纸质身体条件证明)。
驾驶人办理流程: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车管所分所窗口或各区交警支队驾驶证管理窗口办理。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驾驶人办理业务时间和地址:
周一至周六9:00-17:00;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各区交警支队驾驶证管理窗口;互联网业务请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122.gov.cn/)、“交管12123”APP查询和办理。
此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由经上海市卫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具有机动车驾驶人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此类医疗机构包括本市各区级以上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下属的健康检查站以及驻沪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由经上海市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检查资质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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