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变道、城市快速路超速,沪曝光8起交通违法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曝光8起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例,主要涉及“驾驶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的”“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务必遵守交通法规。详见↓
曝 光
典型案例
沪AD39***
▲2024年5月17日16时34分,号牌为沪AD39***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殷高东路出国安路东约60米,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沪AG81***
▲2024年5月18日14时38分,号牌为沪AG81***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江月路浦晓南路东约13米,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沪DGA***
▲2024年5月19日8时33分,号牌为沪DGA***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长宁路出江苏路西南约59米,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沪DX7***
▲2024年5月16日7时52分,号牌为沪DX7***的小型轿车在延安高架北侧江苏路下匝道,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沪AAJ0***
▲2024年7月14日12时7分,号牌为沪AAJ0***的小型轿车在虹梅高架西侧外环跨线桥,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200元
沪AAY9***
▲2024年7月19日15时23分,号牌为沪AAY9***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北翟高架北侧七莘路桥,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200元
沪EHR***
▲2024年7月18日14时17分,号牌为沪EHR***的小型轿车在崧泽高架北侧近崧延B40路段,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200元
沪FLM***
▲2024年7月17日5时17分,号牌为沪FLM***的小型轿车在嘉闵高架东侧近26.8KM路段,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200元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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