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检察院集中公诉7件65人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0年05月31日00:13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7件65人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予以集中公诉。

2019年6月起,被告人付某某、王某、朱某某等65人分别使用手机、电脑登陆境外某淫秽视频网站平台,将该网站公共片库的淫秽视频导入私人片库后生成链接或二维码,再发送至QQ群、微信群等互联网社交平台,供人点击付费观看,并从中获利。

宝山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市扫黑办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针对案件人数众多、情节不同的特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细致审查事实证据,且采取不同的审查起诉策略,对其中4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力提升办案质效。

(来源:宝山区检察院)

(责编:王文娟、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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