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参与社区矫正宣告 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05月14日14:53  
 

“今天对你来说是个很重要的日子,希望你丢掉包袱,回归工作岗位,开始新的生活。我们也会从检察机关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层面给予你帮助…”

正在进行的是一场社区矫正宣告“云”监督。面对屏幕那端的原民营企业法人刘某,宝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江静良、检察官毛慧,正运用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对刘某社区矫正期满宣告活动的监督,开展释法说理,并为刘某所经营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帮助,为他补上法治课。

刘某原是上海一家物流公司的法人代表,因犯虚开发票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在接到刘某列管进行社区矫正信息后,检察官了解到,刘某系某物流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此次犯罪系初犯,因一时贪念,让他人为自己公司虚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触犯了刑法。因正值疫情期间,检察官主动电话联系刘某,对刘某开展入矫法制教育,并告知权利义务及在疫情期间的注意事项。

收到检察官打来的电话,刘某显得有些激动。在接受矫正教育之前,他总担心会对未来工作生活造成影响,但是通过电话中检察官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对他工作生活的关心,他对明天又充满了希望。

特别是对于刘某所经营的物流公司在复工复产中面临的法律问题,检察官耐心解答,并将 “宝山检察”每周一期的“复工复产法律网课”及时推送给他。

日前,刘某社区矫正期满。为保证检察监督工作不拖延,宝山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商议,决定通过“云”监督的方式如期对刘某开展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仪式。

“唉,真是怪自己法律意识太淡薄,感谢检察官给我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回归社会后我会吸取教训,重新带领企业创造社会价值”

这起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案件,是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对非公经济企业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一种新尝试,既保障了刑罚的严格执行,也体现了疫情下检察机关维护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的司法温度。

本次“云”监督圆满结束,但检察机关服务疫情防控、助力非公经济企业加速复工复产的脚步却不会停止。宝山区检察院与区社区矫正中心、基层司法所密切信息沟通,对全区社区矫正的非公经济企业家进行排摸,发现在疫情期间有11名非公企业负责人进行社区矫正。检察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详细了解非公经济企业家复工复产的需求,询问其困难,一方面由检察官点对点提供相关法律方面的咨询,一方面通过制作《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手册》,打造复工复产“法律网课”专栏,宣传疫情防控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法律政策,为服务非公经济企业、助力企业顺利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宝山区检察院)

(责编:王文娟、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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