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11部门7日联合部署,在全国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部署要求,各地要开展照料服务达标行动,排查安全隐患,强化站内照料职责,规范开展托养服务,完善监管体系,并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委员会或特邀监督员制度,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的运行管理、人员照料情况进行监督。
各地要以“大爱寻亲 温暖回家”为主题,集中开展救助寻亲专项行动,通过拓展服务手段、加强部门配合、深化社会力量参与,提升寻亲服务水平和效率,帮助滞留人员尽快返家。对已经返家的,要组织人员或委托当地村(居)民委员会了解其家庭情况,对存在生产、生活困难的,要落实有关政策予以帮扶,避免其再次陷入困境。
各地要集中开展一次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行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安置手续,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摆脱生存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