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市正在禁渔期内,可有人不顾禁令,利用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最终受到法律惩处。近日,奉贤警方连续处置两起非法捕捞案件。
4月16日,奉贤公安分局胡桥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楚华北路观工路附近小河内有人电捕鱼。胡桥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在河道边发现两名衣裤潮湿、形迹可疑的人员李某和向某。二人一开始辩称只是路过,但当民警发现隐藏在附近草丛中用于电捕鱼的工具和捕获的若干条鱼后,在证据面前,二人承认了实施电捕鱼的违法事实。
而4月23日,胡桥派出所再次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林工路附近陈家港河水域内有人驾船实施电捕鱼。民警赶往现场并抓获正在非法电捕鱼的黄某,当场查获电捕鱼工具和非法捕捞的鱼类2.77公斤。
最终,李某和向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黄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提醒大家:采用电捕的方式进行捕捞,不仅触犯法律法规、破坏鱼类资源生态平衡,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贪图一时之利,违反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