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官在行动!

2020年04月27日09:50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对人类的馈赠,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和蔓延,围绕禁止捕食野生动物的讨论再次成为社会热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宝山区检察院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走访调研,主动交流对接

宝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强带队分别赴区市场监管局、区农委、区绿化市容局等单位调研座谈,了解辖区水生、陆生、两栖类野生动物管理的基本情况、不同监管部门的具体职责、执法现状和难题,为开展检察公益诉讼野生动物保护奠定坚实基础。

联合执法,形成保护合力

为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捕”政策和上海市禁渔期的规定,共同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区农委邀请检察官参与长江口流域、内河水域禁捕执法,对长江口流域和内河水域的违法捕鱼船只开展巡逻搜查,发现并抓获一违法捕鱼船只。

宝山区检察院受区市场监管局邀请,联合区农委、区绿化市容局共同对宝山区某水产市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宣传、排摸线索,营造打击各类违规交易、斩断非法交易利益链的声势,形成保护合力。

积极作为,督促协商履职

宝山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在禁渔期,有人员在内河水域违法捕鱼。在收集线索后,积极与区农委协商,督促其主动整改。在收到检察院督促建议后,区农委渔政先后三次至现场巡查,查获两名违法捕鱼人员,没收渔网等工具,切实打击破坏水生生态资源行为。

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立足长江口区位特点,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源头管理,促进形成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

(来源:宝山区检察院)

(责编:王文娟、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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