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金融委连续喊话资本市场 专家:信息披露严监管成常态

记者王宇鹏

2020年04月21日14:29  来源:人民网-金融频道
 
原标题:国务院金融委连续喊话资本市场 专家:信息披露严监管成常态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近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提出,资本市场发展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是最基本的市场纪律;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坚决维护良好市场环境。在4月7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的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也强调了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不断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场活跃度。

  有专家在接受人民网金融频道采访时表示,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法治化、市场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从严监管成为常态。

  “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整个市场”

  最近一段时间,多家公司因涉嫌误导性陈述,或涉嫌违规信息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中,一起违规披露案件引起较高关注。4月1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做出一审判决,*ST毅达4高管集体获刑。

  “这是一个典型的虚假陈述案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接受人民网金融频道采访时表示,“该公司把没有开展的业务当作已经开展的业务,虚增主营收入,将亏损披露为盈利,这是一种公然造假行为。”

  据了解,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中,中小投资者数量占比达到90%以上,其无论在经济实力、专业能力、社会资源等方面都无法与发行人、专业中介机构相对比。叶林表示,投资者很难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发行人状况,只有通过信息披露的方式,才能尽可能让影响股票价格的重要信息不被投资者遗漏,形成健康的市场秩序。

  “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应者,如果不保护他们,使其利益受损,抽走资金,退出市场,就会诱发市场萎缩,使其无法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因此,保护中小投资者不仅意味着保护散户群体,更是保护整个市场。”叶林说。

  信息披露监管从严

  针对最近一段时间一些上市企业无视法律和规则,涉及财务造假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恶劣行为,国务院金融委会议提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坚决维护良好市场环境,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

  实际上,信息披露从严监管已成常态。4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这一年中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净化资本市场生态,重拳打击康得新、康美药业等信息披露违法重大案件,全年行政处罚决定296件,罚没款金额41.83亿元,市场禁入66人。

  制度层面,新《证券法》专门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系统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金融委会议是对新《证券法》相关内容的落地强调。”叶林说。

  记者梳理发现,新《证券法》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在原来“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基础上,增加了“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规定;确立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承诺的信息披露制度。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蔡建春在发表的署名文章中表示,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监管基础制度的核心。要完善“言责自负”的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和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督促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等切实履行相关义务。

  对于疫情期间部分上市公司受到影响,出现业绩滑坡,营收下降,叶林提醒,这属于正常现象,上市公司不必藏着掖着,更不能弄虚作假,应当实事求是,及时、真实向市场披露信息。

(责编:严远、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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