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头”强,则机关党的建设“身子骨”硬

2020年02月17日15:09  
 

党中央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予以修订。《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配强带头人,点亮“一盏灯”。《条例》第十四条指出:“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那么谁来坚持?谁来引导?谁来做到?俗话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首当其冲,应当担负起“正己正人”的职责,充分发挥“领头羊”风向标作用,在思想上行动上践行《条例》,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使基层党组织强大起来。

健全党组织,树起“一面旗”。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所以,一个有领导力、组织力、号召力的组织是实现管理、引领发展的基础。《条例》指出,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健全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好党建责任制,坚持党组(党委)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机关党建工作才能形成强大合力,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有所突破。

打造满天星,聚起“一团火”。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的源泉,是党执政的最大底气。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就要坚持人民立场,想人民所想,忧人民所忧,使党组织成为人民群众依靠。漫天繁星才能汇聚成一片耀眼星空,人心团结的党组织,才能发挥党组织的向心力和组织力。点燃“红色引擎”,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有效转化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引领机关党的建设质量高质量发展。

(来源:嘉定区江桥镇组织人事科 徐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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