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月星委员:长三角示范区建设要突破制度创新

2020年01月14日22:28  来源:人民网-上海频道
 

人民网上海1月14日电(王文娟)1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世博中心开幕。下午,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记者集体采访活动现场,上海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主任陆月星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

“这两年,上海市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陆月星表示,2018年,以“发挥上海龙头作用,更好的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课题,提出“一体化的本质是构建区域利益共同体”,它的内涵是“五生”,即共生、共商、共建、共赢、共享。同时,陆月星提出长三角一体化的“五个一”,即规划体系一张图、基础设施一张网、生态保护一根线、公共服务一卡通、文化融合一家亲。

2019年,上海市政协组组成课题组,推进“以制度创新为突破,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点调研课题。陆月星认为,建设示范区的核心是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二是城市与乡村的关系,三是示范区与周边区域的关系,四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对于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陆月星表示最关注的是制度创新。“因为影响一体化的因素主要是制度瓶颈,无论是市场还是社会,很多问题的制约因素都是制度。我讲的这个制度是广义的,我们提出要从法制、体制、机制、政策四个方面入手,为一体化的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

制度创新的突破口在哪里?陆月星认为,首先是法制层面的突破,因为现在倡导的很多创新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陆月星建议,法制创新要从顶层设计开始,建议国家层面考虑制定示范区的条例,不仅长三角示范区,包括其他区域的示范区,创新良好的法律空间,比如可以规定哪些是可以不限制去创新的。

“体制创新也很重要。” 陆月星表示,很多创新涉及到国家层面,建议示范区的体制架构,由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参与。比如,苏州工业园区,它的顶层体制架构是两国政府领导,一些重大决策问题,通过政府间的沟通协调来实现决策。陆月星认为,示范区也需要在体制设计上有所突破,特别是在顶层体制架构有所突破,纵向的沟通和协调、横向的沟通和协调都是体制创新、自主创新要考虑的内容。

同时,陆月星认为,机制创新不仅是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结合,市场与市场之间、市场与社会之间、社会与社会之间都要创新沟通、协调、合作机制,这样示范区才有生机和活力。

此外,陆月星认为,目前招商政策存在不平衡的现象,需要创新来实现一体化。比如,陆月星建议在示范区是否可以尝试户籍制度创新。“现在市场各类要素流动当中,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人才,但现有的制度影响了人才的交流,所以我觉得制度创新必须在人才流动机制中要有新的突破。如,在上海青浦区的范围里,可以突破一些限制,形成青浦和吴江、嘉善之间的人才自由迁徙、自由流动的人才一体化的社会环境。

(责编:王文娟、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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