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肝冒充鵝肝 巴沙魚冒充龍利魚 上海專項行動查處外賣違法經營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上海專項行動查處外賣違法經營
鴨肝冒充鵝肝 巴沙魚冒充龍利魚
上海市場監管部門昨天曝光一批專項行動中查處的違法經營者。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被稱為“史上最嚴”外賣規定,已於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外賣行業的最大痛點就是“不透明”,和堂食這種傳統的餐飲服務模式不同,外賣的制作和配送過程,守在手機屏幕前的消費者無法實時、直觀了解。缺乏“面對面”監督,一些經營者開始在食品安全管理上有所鬆懈,甚至喪失底線,導致“挂羊頭賣狗肉”、加工環境臟亂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和添加劑等問題涌現。
上海申宴餐飲有限公司對外銷售的“白切清酒鵝肝”,在商品詳情欄標注“主料:鵝肝”,但實際用的是鴨肝,自行加工后,冒充鵝肝誤導消費者。至案發,當事人共制作並售出“白切清酒鵝肝” 500余份,違法經營額超過6萬元。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靜安區市場監管局已將該案移送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處理。
一位餐飲從業者表示,近期餐飲行業多次被曝光“用鴨肝冒充鵝肝”,主要症結出在“暴利”上,如果按照批發價格來算,品質較好的鵝肝價格可以達到普通鴨肝的六到八倍,到了餐飲門店,將鴨肝宣稱為鵝肝來賣的利潤更高,20克至80克的鴨肝菜品實際成本才幾元錢,在高檔飯店當作“鵝肝”來賣,能賺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差價。
有經營者用鴨肝冒充鵝肝,還有經營者用鴨肉冒充牛肉。
閔行區鬆之鑫餐飲店在售的“牛肉小串”經檢驗,沒有牛源性成分,檢出鴨源性成分。經查,當事人購入不含任何牛肉成分的預包裝食品,以“牛肉小串”為名在線上線下銷售。
閔行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上海馨榕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美團及淘寶閃購平台銷售“蒜蓉粉絲龍利魚”等菜品,在商品詳情欄標注“主料:龍利魚”,但實際用的是巴沙魚。
真正的龍利魚價格通常是巴沙魚的3到5倍甚至更高,因為龍利魚是海魚,捕撈和養殖成本較高,而巴沙魚是淡水魚,多地大規模養殖,生長快、不挑食、出肉率高,所以成本低。
當事人將巴沙魚解凍切配、調味蒸煮后,以“龍利魚”名義對外銷售,誤導消費者。虹口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643.74元、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虛假宣傳也是一些網絡餐飲單位常見的違法行為,違反誠信經營原則,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
上海景盛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抖音平台開設“浦題·海蒸匯蒸汽海鮮自助”店鋪,進行直播時向消費者宣稱其店內的藍龍蝦有抗氧化功效。
相關藍龍蝦為食用農產品,既不是保健食品也不是藥食同源的食品。楊浦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不得從事相關經營活動,外賣平台會要求申請上線的店鋪上傳資質証明,但過去一般都是形式審查,難以識別一些違法經營者偽造、變造、冒用許可証的行為,一批“幽靈外賣”騙過審查,混入平台。
上海觀餐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受品牌方委托運營某韓式炸雞品牌各門店外賣及團購平台的業務。從2024年6月至案發,當事人將部分門店就餐環境照片上傳並同步發布於美團平台店鋪“商家相冊”板塊中,向消費者展示。上述就餐環境照片為效果圖或其他門店的就餐環境效果示例圖,與涉事門店實際就餐環境不符。
楊浦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9萬元的行政處罰。
上海王浦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自2026年1月起,分別在淘寶閃購、美團平台開設外賣店鋪,上傳其他公司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証。同時,當事人還通過返現刷單的方式增加其網絡店鋪訂單數量和好評數量,共計刷單197單,增加好評153單,返現金額共計2955元。
當事人違反了多項規定,閔行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停止虛假宣傳,合並作出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陳璽撼)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