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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垃圾分類新三年行動計劃發布 投放要彈性,去向更“透明”

2026年06月03日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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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效檢驗上,讓市民成為最終的監督者。”如果市民發現混裝混運等不規范處置垃圾的問題,可以通過“隨申辦”、市民熱線等渠道反映,管理部門會認真核查、督促整改,並對典型違法案件進行曝光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施行將滿7年之際,上海進一步推動垃圾分類提質增效。

上海昨天發布《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提質增效三年行動計劃(2026—2028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行動計劃》明確,到2028年,形成更加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濕垃圾分出量佔比超過35%,濕垃圾分出純淨度達95%左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過48%,生活垃圾處理后產生的固體廢物近零填埋﹔可回收物公益投放和惠民回收服務廣泛覆蓋,低價值可回收物佔可回收物總量25%以上,使市民對生活垃圾分類的滿意度保持較高水平。

質效並重

從2019年上海立法實施生活垃圾分類以來,全市干垃圾清運量減少13.5%,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分出量分別增長2倍、14.6倍、0.62倍。在此基礎上,上海垃圾分類還有哪些需要進一步提升的地方?

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張玉鑫表示,《行動計劃》更加突出“質效並重”“資源循環”和“低碳轉型”。

《行動計劃》不僅要求濕垃圾分出量佔比穩定在35%以上,還新增了濕垃圾分出純淨度達到95%的要求。這是為了提高后續制沼發電等資源化利用項目的效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提升至超過48%,這是衡量垃圾分類實效和資源化水平的“硬標尺”,它反映了有多少垃圾被轉化為可回收物或濕垃圾資源化產品,而不是被焚燒或填埋。

《行動計劃》首次將“低價值可回收物佔比”納入核心指標,明確低價值可回收物佔可回收物總量要達到25%以上。低價值可回收物是指那些回收利用價值低、單純靠市場難以有效回收的物品,比如廢玻璃、廢泡沫塑料、舊衣物。設立這一指標,是要把這類“放錯地方的資源”真正回收利用起來。

當大部分居民養成了分類習慣后,“定時定點”是否有必要?上海市綠化市容局副局長張立新表示,由於分類習慣的養成、全域普及是一個長期、動態的過程,完全取消“定時定點”,目前條件還不成熟。

但上海反對“一刀切”式的“定時定點”,強調要因地制宜地“彈性投放”。根據《行動計劃》,分類實效好的小區,可以根據居民意見設置誤時投放點﹔實效較差的小區嚴格執行“定時定點”並安排值守監督。

有動力分

近年來,大件垃圾“無處可扔”、低價值可回收物“沒動力分”等問題日漸突出。對於這些問題,《行動計劃》給出了解決方法。

《行動計劃》要求建立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市場參與、政府托底的大件垃圾清運處置體系。結合生活垃圾回收處置體系建設,推進居住區大件垃圾投放(堆放)場所規范設置,優化區級中轉、拆解場站布局,依托市屬設施建設市級拆解場所,促進大件垃圾拆解后的分類處置。

張立新表示,上海綠化市容部門正聯合房管部門研究制定《上海市大件垃圾管理辦法》,主要提出四方面舉措。

首先是鼓勵社會企業開展廢舊家具二手交易、捐贈和翻新再利用,方便市民“淘”舊物,“滬尚回收”平台已開通家電專項回收服務。

其次是優化投放方式,居民有三種方式可選擇:一是居民自行短駁搬運,投放到小區物業企業指定的投放點﹔二是聯系提供短駁搬運服務的物業企業或清運單位上門回收﹔三是市民自行送到指定的中轉或拆解場所。有條件的街鎮,每月可設置兩到三個“社區大件垃圾回收日”,清運單位、物業企業集中回收居民投放的大件垃圾。

再次是確定各個區域大件垃圾的清運單位,把清運服務覆蓋到每個小區,方式以定點清運為主,預約清運為輔。

最后是公開服務信息,物業企業會同清運企業,將投放點位置、投放時間、駁運服務價格、清運時間以及預約服務等信息在小區顯著位置公示清楚。

讓低價值可回收物“有動力分”,提升價值是最直接的做法。張立新介紹,上海正在探索相關激勵機制,讓居民投放低價值可回收物后,可以積累碳積分、兌換小實惠,把環保行為和個人獲得感挂鉤。同時,完善低價值可回收物專項補貼政策,根據各區、企業實際回收的低價值可回收物數量和服務覆蓋面,給予托底性補貼。

“回收得越多、服務越到位,補貼就越多。”張立新表示,這樣才能激勵企業“願意收、認真分”。

市民都是監督者

長期以來,總有一種質疑的聲音認為“前端細分類,后端一鍋燴”。《行動計劃》專門針對分類收運、處置等環節提出一系列提質增效措施,確保前端源頭分類投放、末端規范處置,讓垃圾分類的去向足夠“透明”,讓老百姓意識到“努力沒白費”。

在收運環節,《行動計劃》要求建設生活垃圾智慧收運路線,在人流密集、景觀道路等區域優先推行智能監控、軌跡定位、到站提醒等數字化手段,確保每一輛收運車的運行軌跡、裝載品類都可追溯、可監督,從源頭杜絕混裝混運的可能。

對於可回收物,全市將構建全鏈條閉環監管體系,統一計量管理標准,實現前端交投、中端運輸、分揀和末端銷售數據的實時管理和全流程可追溯。也就是說,每一批垃圾從源頭投放到最終處置的整個“旅程”,都在信息化系統的監控之下。

日益健全的生活垃圾末端處置環節,確保上海市民每天分出的生活垃圾都去了該去的地方。截至目前,上海建成焚燒設施15座、濕垃圾集中處理設施13座,干垃圾焚燒和濕垃圾資源化利用總能力超過3.9萬噸/日(干垃圾焚燒能力2.8萬噸/日),相比於2019年6月底的2.4萬噸/日,增加了六成多。

在此基礎上,《行動計劃》進一步提出,上海將完成15座生活垃圾焚燒設施飛灰資源化利用技改,開展濕垃圾固渣制碳源、乳酸等深度利用新技術研究和成果轉化,推動濕垃圾資源化產品在綠地、林地、農業領域推廣應用。濕垃圾產生的沼氣還可以制綠色甲烷、綠色甲醇等高效能源。

“在實效檢驗上,讓市民成為最終的監督者。”張立新表示,如果市民發現混裝混運等不規范處置垃圾的問題,可以通過“隨申辦”、市民熱線等渠道反映,管理部門會認真核查、督促整改,並對典型違法案件進行曝光。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陳璽撼)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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