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賬戶”如何喚醒?上海人大代表給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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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居民資產形態日趨多元,家庭結構也更加復雜,隱性遺產順利繼承不容易
親人突然離世,“沉睡賬戶”如何喚醒?
人大代表建議深化材料互認機制,制定遺產繼承關聯事務標准化辦理指引
一個人若突遭意外,來不及向親人交代自己的存款、股票等信息,這筆資產便可能成為“沉睡賬戶”。
在司法實踐中,親人去世后,繼承人常面臨遺產查詢難的問題。早在一年多前,市人大代表江晨、羅斌曾就銀行“沉睡賬戶”提出相關建議,呼吁進一步簡化已故人金融等資產的查詢與提取手續。如今,通過“隨申辦”平台中的個人身后“一件事”服務,雖已比以前便利,但要真正做到“一鍵查詢”,仍存在堵點。
“當被繼承人未訂立遺囑,或遺囑中未明確遺產范圍,或在多位繼承人之間存在隔閡等復雜情形時,實際操作中要保障繼承人的合法權益並不容易。”羅斌說。
遺產查詢路途漫漫
面對難以確認的隱性遺產,繼承人往往需要前往多個機構和部門逐一核實,“親自跑”“一對多”“逐個查”,必然耗費大量時間與精力
隨著居民資產形態日趨多元,遺產早已超出傳統存款的范疇。“除了房產、車輛等顯性財產外,若已故者生前購買了保險、股票、基金等理財產品,卻未告知繼承人,或者部分財產如房屋、公司股權等由他人代持,繼承人便缺乏了解這些未及時公開的隱性資產的渠道。”江晨認為,隱性遺產給遺產查詢和提取造成了更大的困難。她舉例,此前互聯網銀行盛行時,不少人遠程開戶,沒有留下實體憑証。一旦離世,家人便難以掌握這些信息。
“遺產查詢路漫漫,機構分散,耗時費力。”江晨說,面對難以確認的隱性遺產,繼承人往往需要自行前往不動產登記中心、車輛管理所、各大銀行等多個機構和部門,以“親自跑”“一對多”“逐個查”的方式,耗費大量時間與精力去逐一核實遺產信息。
“在實際操作中,已故者的家屬查詢這些遺產相當困難。”羅斌在調研中發現,目前各銀行金融機構在落實已故存款人資產查詢與提取業務時,具體操作細節、內部風控要求及對法律文件的理解存在一定差異,導致繼承人在不同機構辦理時所需材料和流程不盡相同。“雖然監管部門已出台多項簡化措施,但在實踐中,部分非標准場景下仍存在手續相對繁瑣的情況。”例如,繼承人在辦理繼承公証時需支付一定費用,或因死亡証明等關鍵文件原件數量有限,導致部分繼承人難以順利開展遺產查詢。
群眾的痛點還體現在遺產繼承所需的標准化申請材料,如繼承權公証証明書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辦理手續復雜、耗時長,且涉及申請費用。例如,申請過程中需証明已故存款人的親屬關系,但因年代久遠缺乏証明材料,或遇到如相關人員失蹤等特殊情況難以証明其生死狀況,導致因証明不充分而申請失敗。
“已故存款人如非中國籍,則不適用中國繼承相關法律法規,公証機構出具繼承權証明書也存在困難。”羅斌說,更為普遍的痛點是,大多數客戶涉及多家機構,需分別辦理繼承手續,而各機構對公証書、判決書等法律文件的要求標准不一,不同代銷產品對文件的要求也不相同。例如,保險產品有指定受益人,而理財產品則無,這讓繼承人往往無所適從。
無法核驗繼承人信息
在家庭關系復雜的情況下,要弄清楚誰是合法繼承人非常麻煩,銀行若自行認定,極易引發資金糾紛和法律風險
“我的建議提出后,這一年來,上海在遺產查詢等方面提升不少。”江晨說。
記者注意到,目前,上海政務服務平台“隨申辦”已開通個人身后“一件事”欄目,提供權益類事項的在線申請,逝者家屬可在“一網通辦”在線申請辦理參保人員(個人)養老待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終止、個人醫保賬戶清算、變更戶口登記信息(戶主或婚姻狀況)、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等10多項服務。
個人身后“一件事”還建立了身故人員主題庫,由醫院、社區、法醫等源頭部門,通過“死亡人員信息錄入系統”,於公民身故后24小時內將相關死亡証明信息歸集到身故人員主題庫,供相關業務部門調取、查詢,這就大大便利了逝者家屬辦理遺產處理事項。但要實現代表所建議的遺產預登記制度、提供遺產一鍵查詢服務,依然存在一定困難。承辦部門坦言,目前從司法實踐及行政管理實際來看,存在一定難度。
究竟難在哪?在羅斌看來,這與目前遺產繼承的復雜性有關。隨著家庭結構日益復雜化,多子女、再婚、非婚生子女、跨境婚姻等情形較為常見,導致繼承中容易出現法律認定困難、意願沖突等問題,如多份遺囑並存、非婚生子女繼承權確認、跨境繼承涉及的多法域沖突等,這就增加了繼承事務的處理難度。
上海一家銀行的工作者告訴記者,該行辦理的遺產繼承服務主要包括:受理已故存款人存款查詢﹔按存款余額區分是否適用小額簡化提取手續﹔按簡化手續辦理提取等。“在實踐中,非標准業務場景下各行受理條件不一,存在不少風險隱患。”他舉例說,曾有一個案例,父親去世后,母親憑死亡証明、戶口本從某國有銀行取走存款30多萬元。兩名子女作為法定繼承人,起訴銀行未審查其他繼承人即全額放款,侵害其權益。法院認定銀行違規支付,判決銀行向兩子女支付25萬余元及利息,銀行自行向母親追償。
另一個案例中,父親去世后,女兒持其身份証、死亡証明從基金公司贖回12萬元基金。母親作為法定繼承人之一起訴基金公司,稱機構未要求自己同意或到場即辦理贖回,侵害了她的權益。法院認定基金公司違規,判決向母親支付6萬元及收益,並可向女兒追償。
“繼承權公証程序要求所有法定繼承人就遺產分配達成一致意見,這一設計有助於從源頭上避免后續糾紛。但在多子女、再婚等復雜家庭結構中,達成一致意見的難度較高,可能導致公証程序耗時較長。這需要在堅持法律原則的前提下,探索更加靈活的糾紛調解與遺產處理機制。”羅斌提到,像“獨居人士突發疾病后資產使用難”等案例,並非個例,獨居老人、多子女家庭、非婚生子女等群體的繼承事務因缺乏標准化操作流程而變得尤為復雜,如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確認程序敏感且復雜,多子女家庭中任一繼承人的異議都可能使整個繼承進程陷入僵局。
據部分銀行反饋,近年來涉及已故存款人業務的投訴糾紛有所增加,其中歷史明細打印相關的客訴增長較為明顯。“金融機構無法核驗是否有其他繼承人,一旦放錯可能就要二次賠付並被追責。”羅斌認為,這就是銀行面臨的難題。在復雜家庭關系或遺囑爭議等情形下,缺乏針對性的細化操作標准,銀行在審核申請材料時很難確認誰才有真正的繼承權,一旦操作不當就可能引發資金糾紛,甚至影響銀行聲譽。
一位銀行高管告訴記者,在家庭情況復雜的場景下,要弄清楚誰是合法的繼承人非常麻煩,銀行往往需要繼承人提供親屬關系証明、死亡証明、子女數量証明、婚姻狀況証明、收養或撫養証明等,缺少任何一項,都可能影響業務的正常辦理進度。
如果涉及遺囑繼承或遺贈,銀行就更難判斷了。根據現行法律框架,銀行不具備對遺囑真實性、有效性及繼承人范圍進行實質審查的法定職權與能力。銀行主要依據公証機構出具的繼承權証明書或法院生效法律文書辦理遺產支付。而在缺乏此類文件或家庭關系復雜的情況下,銀行若自行認定繼承人,極易引發資金糾紛和法律風險。
再說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情況更特殊。客戶雖是通過銀行買的這些產品,但銀行只是代銷渠道,並不是產品發行方,沒有資格去認定繼承權,也無法確定每個繼承人該分多少。部分客戶對此產生誤解,認為銀行有意推諉。實際上,銀行對於代銷理財產品並無繼承權認定的法定權限,需引導客戶通過正規法律渠道辦理相關手續。
深化材料互認機制
建議依托本市“一網通辦”平台,開發建設集成化、標准化查詢服務模塊,為繼承人提供一站式信息查詢服務,切實提高辦事效率
面對群眾的痛點和銀行的困境,如何讓繼承人更加順暢地完成遺產繼承?
江晨建議,通過在“隨申辦”平台個人身后“一件事”欄目增設遺產繼承相關的辦理事項,建立更加完善的信息共享機制、簡化查詢流程、強化法律援助等措施,為繼承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遺產處理服務。
“在部分非標准業務場景下,現行金融服務流程與現實需求之間仍存在一定銜接不暢。”羅斌說,金融機構出於風險控制考慮,往往採取較為嚴格的審核措施,可能導致客戶在多機構間重復提交材料。尤其非標准場景,缺乏統一、清晰的服務指引,服務機構往往選擇拒辦或層層上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客戶的體驗。
如何破局?他認為,應該探索建立公民死亡信息與在滬金融機構的安全核驗共享機制。建議由市大數據中心、市公安局牽頭,會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及在滬主要金融機構,在嚴格確保數據安全與個人隱私的前提下,研究建立公民死亡狀態信息向金融機構的安全、定向、實時核驗通道。同時,依托本市“一網通辦”平台,開發建設集成化、標准化查詢服務模塊,依法歸集已故人員在本市的銀行、証券、保險等金融賬戶線索,經合法授權后,為繼承人提供規范、便捷的一站式信息查詢服務,切實提高辦事效率與服務透明度。
“建議深化個人身后‘一件事’服務集成與材料互認機制。”江晨建議,進一步拓展個人身后“一件事”服務覆蓋范圍,將金融資產查詢、非交易過戶、賬戶銷戶等高頻事項系統納入聯辦體系,著力推動建立繼承相關電子証明材料的跨部門互認與共享機制,最大程度減少群眾重復提交材料、多頭奔波之苦。
羅斌還建議,制定本市遺產繼承關聯事務標准化辦理指引,由相關主管單位共同研究制定辦理指引,明確各類業務的申請條件、材料清單、辦理流程與服務時限,統一操作標准與服務規范,並向社會公開發布,以提升服務透明度與可預期性,助力金融機構規范操作、防范風險。同時,推進遺產管理人制度在本市的落地實施,盡快研究制定遺產管理人資格確認、履職監督與權利保障的具體實施細則。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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