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上海頻道>>要聞

上海鼓勵科研人員流動 把最懂技術的人推到市場最前沿

2025年12月01日09:12 |
小字號

上海鼓勵科研人員雙向流動已十年,“雙創十五條”為何還要以人事制度杠杆加力支持

把最懂技術的人 推到市場最前沿

回應“事業單位不願放、科研人員不敢創”這對矛盾

■支持開展長周期、高價值創新創業,首次離崗期滿未盈利的,可回崗轉為兼職創新或在職創辦企業,回崗時間不計入離崗期限﹔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可設置不超過1年的創業暫緩期,不計入離崗期限

破解“科研人才成果大多集中在事業單位”這一梗阻

■鼓勵事業單位設置“項目經理人”“成果推廣專員”“技術經理人”“轉化服務崗”等創新崗位,設置“產業導師”“企業教授”“創業導師”等流動崗位

三年間,為了兩樁事,上海海洋大學教授王麗卿白了不少頭發。

那是2010年到2012年,她剛開始在職創業不久。先是負責公司業務的學生鬧著要“分家”,再是遇上一起訂單糾紛。盡管兩件事后來都得以平息,卻在王麗卿心中留下了抹不去的痕跡。

“放到現在,這些事也許根本不會發生。”王麗卿經歷的那些年,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仍處於摸索階段。但情況很快起了變化。2015年,上海在全國率先出台《關於完善本市科研人員雙向流動的實施意見》,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雙向兼職、離崗創業。

一場探索不再靜默無聲,一池春水就此激蕩起來。

十年來,上海科研人員參與雙創活動熱情和成效不斷提升。為進一步激發創新主體活力,賦能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加速融合,市人社局近期推出《關於支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科研人員創新創業 加速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實施意見》(即“雙創十五條”)。市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楊佳瑛表示,“雙創十五條”進一步理順了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制度的底層邏輯,是適應新形勢、新需求的必要之舉。

定心丸:大膽開展成果轉化

據了解,“雙創十五條”面向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科研人員,聚焦離崗開展高價值創新創業、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派出合作、引進企業人才四類形式,為科研人員開展雙創活動搭建橋梁。

對王麗卿來說,這些形式並不陌生。1992年,她從上海水產大學(后更名為上海海洋大學)畢業后留校任教。當時各地水產養殖產業育苗需求旺盛,水生生物學專業的她被學校派往金山、湖州、龍口等地的養殖場,幫助開展育苗工作,每年一待就是三四個月。

進入新世紀,又有不少房地產公司的項目向學校拋出了橄欖枝。2005年,在校領導支持下,王麗卿成立了上海水生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后更名為上海水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各方水景樓盤提供水體生態淨化保護解決方案。“初衷就是方便承接項目,也沒想過創業。”

然而,彼時由於缺乏制度支撐,像王麗卿這樣“先吃螃蟹”的人,即使走過了最艱難的初創期,仍不時感到焦慮——到底能不能同時擁有多重身份?未來單位會不會要求我在退出公司和離職之間二選一?

隨著政策的明朗化、系統化,如今,這些顧慮已然消散。

近年來,我國事業單位改革持續深入,對科研院所、高等學校支持和鼓勵科研人員按規定通過各種形式到企業開展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提出新要求。“雙創十五條”就是上海圍繞這一重要決定部署,進一步促進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實招良策。

“新政堅持問題導向,回應事業單位不願放、科研人員不敢創這對內在矛盾。”市人社局專技處(事業處)處長祝穎華告訴記者,當前存在科研人員創新創業兼顧本職工作難、創新創業活動中事業單位監管難、科研人員創新創業活動評價難等問題,制度性空白、政策性斷點亟待填補。

新政將雙創需求與整體人事制度、程序配套、權利義務等關聯起來。以科研人員離崗開展高價值創新創業為例,新政規定,創業人員離崗期間,可在原單位或所在企業申報職稱,不佔崗位結構比例,返回時如無崗位空缺,可暫時突破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聘用,確保平穩過渡。

“這相當於給我們吃了一顆定心丸。”上海科學院區塊鏈技術研究所所長兼上海軟中智鏈數字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戴炳榮說,隨著身份的解綁,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科研人員甩開思想包袱,大膽開展成果轉化工作。

工具箱:寬容 放權 激勵

前段時間,戴炳榮在一次活動上遇到了前輩王麗卿。兩人發出同樣的感嘆:創業和科研完全不是一回事。

戴炳榮長期在上海計算機軟件技術開發中心從事大數據和區塊鏈創新應用轉化。過去,他和團隊主要通過專利轉讓、聯合開展科研項目等方式將技術創新應用於產業實踐。但隨著項目結束,與企業的合作也就告一段落,科技成果轉化缺乏持續性。

2023年,眼見政策環境趨於成熟,戴炳榮在單位鼓勵下,決心做點不一樣的事。他帶領團隊投身到成果轉化公司的創立工作中,開始獲得更多接觸市場的機會。

“做科研主要是技術驅動,面對市場必須轉換思維、直面需求,找出真正需要解決的問題。”他感慨,這一過程中,最大的挑戰不是技術本身,而是如何將技術轉化為客戶需要的產品。在為某鐵路集團搭建數據基座時,戴炳榮的團隊就與對方產生了爭執。他說,科研人員往往專注於技術,對行業了解有限,容易導致溝通不暢、合作受阻。

誠然,不是所有科研人員都能順利創業。為發揮事業單位成果轉化服務功能,“雙創十五條”的政策工具箱增添了兩個新事物——

一是支持開展長周期、高價值創新創業,首次離崗期滿未盈利的,可回崗轉為兼職創新或在職創辦企業,回崗時間不計入離崗期限。

二是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可設置不超過1年的創業暫緩期,不計入離崗期限。

在加大寬容度的同時,“雙創十五條”還加大放權力度和激勵力度,規定兼職創新與在職創辦企業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單位一般應予同意﹔規范派出合作管理,明確三方義務權利,派出人員同等享有報酬、獎金、股權激勵等權利,事業單位可按規定給予獎勵報酬,相關支出不受績效工資總量限制。

戴炳榮用三個“更”來形容新政:更包容、更細致、更直接。“別擔心,干就完了。”

旋轉門:科研人員流動更暢

事業單位是我國科技創新體系的核心力量。在上海,80%的事業單位屬於教育、衛生、科技領域,80%的事業單位人員崗位為專業技術崗位,比例全國領先。

上海科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孫真榮指出,我國大部分優秀科研人才、科技創新策源成果集中在科研院所、高校等事業單位,產業一線創新人才短缺,企業整體技術創新能級不夠高。當前,面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我國正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迫切需要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帶動產業技術能級提升。

“近年來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就是在院企、校企之間建立‘旋轉門’。”孫真榮說,通過這樣一扇“旋轉門”,充分打通科研人員流動通道,可以最大限度激發科研工作者的創新創業活力,把最懂技術的人推到離市場最近的位置,讓更多研究成果“從紙變成錢”。

人力資源要素的合理有序流動應當是雙向的。事業單位人才流向企業,企業人才同樣可以流向事業單位。

新政鼓勵事業單位設置“項目經理人”“成果推廣專員”“技術經理人”“轉化服務崗”等創新崗位,可優先參加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高級職稱評審﹔設置“產業導師”“企業教授”“創業導師”等流動崗位。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強化科技同經濟對接、創新成果同產業對接、創新項目同現實生產力對接。

“好技術不一定有產業應用前景,或者可能還沒到火候。火候什麼時候到,這需要有產業背景的人提供戰略研判。”孫真榮說,科研院所要進一步推動科技成果從“知識創造”向“價值創造”轉變,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創業20年,王麗卿帶領水生科技公司完成的大大小小治理項目已逾700個,獲70余項專利/集成技術,參與9項行業指南。

祝穎華說,“雙創十五條”以人事制度為杠杆,最終指向的正是這類長周期、高價值創新創業。

這是30多年前,王麗卿大學畢業之際從未想過的畫面:“當時我不知道學水生生物學的人除了留校任教或者去環保部門,還能做什麼。”如今,時間已經証明,他們還可以做很多事。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周程祎)

(責編:嚴遠、軒召強)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