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上海頻道>>社會| 法治

電動自行車充電費"普漲" 市民建議相關部門監管

2025年07月28日17:08 |
小字號

電動自行車的充電費“普漲”“成本所需”還是“借機漲價”

建議相關部門對充電樁運營商開展監管

“小區裡消失了很久的‘飛線充電’現象又出現了!”近日,奉賢區張弄富苑小區居民杜女士向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民聲直通車”反映。電動自行車充電亂象為何回潮?據市民反映,今年六七月起,不少小區的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收費漲價了,且漲得還不少。有市民嫌貴,因而又“改”回了“飛線充電”……

怎麼突然漲價?據稱,充電樁運營商借著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由此前的“按充電時長收費”改為“電費加上服務費”的收費模式改革實現了漲價。但據記者了解,收費模式的變化本意是規范電動自行車的充電收費。

比汽車充電的收費貴

“相比以前基本翻了個倍。”這是閔行區中春路4915弄小區居民施先生的直觀感受。他從2023年起一直使用小區裡的滬慧通信充電樁給電動自行車充電,此前的充電價格是1元錢充6小時,通常付2元便足夠將電瓶充滿。施先生稱,7月起,充電價格連漲兩次:7月5日,先是漲成1元充4小時﹔7月9日他再照此前一樣掃碼支付2元,第二天一早騎車時電門一擰發現竟沒有充滿,查看App才得知2元隻充了5個半小時,充電樁便斷電了。

7月24日,記者來到小區。每幢居民樓前都有非機動車車棚,棚裡都裝有滬慧通信充電樁,一台機器連著兩側10個插座,操作指南提示限使用400瓦以下充電器。或許是聽到了居民對於漲價的質疑聲,一旁已張貼出“充電收費價格公示牌”:收費分為電費和服務費兩部分,電費按照國網居民用電價格收取,峰時0.641元每度,谷時0.331元每度,而服務費則不管峰谷統一為0.58元每度。

名為點點暢行的充電小程序顯示,7月9日施先生支付2元后,從當晚9時28分充電至7月10日凌晨3時許,消耗了2.13度電后,2元錢耗盡。“對比此前2元可以充12個小時,可不就是翻了個倍。”

虹口區涼城路560號的居民張先生也有同感。7月23日,記者走訪看到,小區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樁主要分布在樓幢門口以及停車庫內。記者在11號樓樓幢口掃描了一個充電樁二維碼后,看到充電小程序從南領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跳轉到由廣東星雲開物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智慧充電Pro。點擊頁面右上角的計費說明,再點擊充值,小程序顯示:7時至22時電費按0.641元每度收取,服務費按0.581元每度收取,合計1.222元每度,其余時段合計為0.912元每度。

居民張先生表示,充電樁約1個月前更換為這種收費模式。以前是計時收費,每1元可充4個小時,根據充電器不同功率時間會上下浮動。張先生打開此前的充電收費明細顯示,6月24日18時,其選擇2元的套餐,系統共充了600分鐘,足夠充滿電瓶。為了驗証充電費的變化,他還特地將車輛電量用盡,7月17日18時至次日凌晨4時,充滿自動停止后,電費和服務費共收取4元。

“漲了一倍,一天充2回,就要8元。”張先生的工作需要重度使用電動自行車,充電成本增加不少。他認為,新的收費方式中,電費按民用電價格實收沒有爭議,但服務費收費比例過高,佔到近一半,是漲價的關鍵因素。

在國網標准電費外額外收取大約0.58元每度電的服務費,幾乎是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新收費模式下的“行價”。奉賢區張弄富苑小區居民杜女士指出,這一服務費收費標准已遠高於大多數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收費。她提供了家附近3個新能源汽車充電站的服務費收費標准:“小桔充電”的服務費大部分時段僅3分錢至6分錢每度電,僅一些熱門充電時段服務費上漲至0.2元至0.3元每度電﹔“新電途”的服務費為0.05元至0.42元每度電不等﹔“星星充電”的服務費最高,但也僅為0.13元至0.63元不等。杜女士質疑,難道說電動自行車的充電樁比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還要復雜、維護成本還要更高?

亂象回潮應引起重視

充電樁收費方式為何要改?中春路4915弄小區門口張貼了上海多部門於去年9月10日下發的《關於規范我市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通知》一文,其中明確推動充電費用實現價費分離、明碼標價,同時推動充電設施由物業供電改為由電網直接供電,服務費則實行市場調節。

0.58元每度電的服務費收費,有何市場依據?按照小區裡充電樁上留下的電話,記者詢問了多家充電樁運營商。中春路4915弄小區裡的另一家名為“依充充”充電樁的運營商工作人員解釋,服務費一部分用來分攤運營商的成本,如設備費用和人員成本﹔另一部分則主要支付小區物業收取的費用。據其稱,其公司運營的充電樁中,如使用物業供電的,不少物業會在每度電電費的基礎上額外收取0.2元作為管理費,而改為電網供電后,這些物業則改為以每台設備500元至700元一年不等的價格收取管理費或場地費。

涼城路560號的物業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小區部分充電樁的服務費中確有約10%至20%由物業抽取,作為小區公共收益的一部分。目前,小區引入2家充電樁供應商進行比較和競爭,因此收費方式略有不同。

記者反問這些運營商,此前按照時長來收費相對低廉,難道沒有考慮成本嗎?對此,一些運營商沉默應對﹔一些運營商則聲稱此前的收費確實賺不到錢,現在的收費標准才有合理的利潤。上述南領科技的工作人員則稱,此前的收費模式居民是在“薅企業的羊毛”。他舉例,按照500瓦的功率充4至5小時計算,耗電要2度多,對應用電成本價格在1.5元左右,而此前充電樁公司隻收取1元到2元,屬於貼錢運營,還催生一部分商家的充電樁出現“虛假充滿”的亂象。而新的收費方式按照實際用電量計費,真實地展現了用電車主的電費使用情況。企業也有利潤去覆蓋主板更換、充電樁維護等成本。

但在採訪中,也有物業“揭露”,一些運營商所謂的物業收費造成服務費高企的說法不實,是為自己漲價找借口。如中春路4915弄小區稷康物業華經理明確指出:小區一直是免費引進電動自行車充電樁,物業沒有收取一分錢,反倒是有運營商至今還拖欠著物業的電費沒有給。

《關於規范我市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通知》一文中明確指出,收費方式改革的目的是“推動降低群眾充電負擔”。同時,“實施價費分離時,充電設施產權人或其委托的運營單位不得借機違規漲價,導致居民用戶充電費用大幅上升”。此外,文件還倡導小區業主大會及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不收或少收場地租賃費用、不參與或降低收入分成,將讓利空間用於降低充電服務費。在投訴平台,記者看到,一些小區被投訴后,屬地政府已協調充電樁運營商下調充電價格。0.58元每度電的服務費,究竟多少是“成本所需”,多少是“借機漲價”,還需要相關部門按照文件精神開展監管。

另一方面,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頻頻釀禍,因普漲帶來的充電亂象回潮更需要引起足夠重視。採訪中,不少小區的居民都向記者反映,小區近期電動自行車充電亂象頻生:寶山區上大聚豐園小區的業主稱,已有部分業主選擇將電瓶拎回家中充電,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奉賢區張弄富苑小區居民杜女士則目睹不少低樓層的居民重新用回“飛線充電”。老小區充電樁供給本就緊張,又不是充分競爭的市場,收費翻倍的情況下容易打擊居民在公共充電樁充電的積極性,使好不容易改善的充電秩序付之東流。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毛錦偉 車佳楠)

(責編:嚴遠、軒召強)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