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保委提醒:購買兒童護膚品要看“小金盾”

部分商家將產品包裝成玩具以逃避監管,還有主播宣傳原料“可食用”……
購買兒童護膚品要看“小金盾”
最近,上海市消保委日用化妝品專業辦發布消費提醒,兒童皮膚細嫩、敏感性高,家長們在選購、使用兒童化妝品、護膚品時須格外謹慎。根據國家藥監局《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適合年齡在12歲及以下的兒童使用的化妝品、護膚品,應在包裝上標注“小金盾”標志,這是兒童化妝品的專用標志,也是家長選購的重要參考。
兒童護膚品“功效”不一樣
為什麼兒童要用“兒童化妝品”呢?嬰幼兒護膚品牌“一頁”的研發人員解釋,嬰童皮膚與成人皮膚在結構特征上存在顯著差異:嬰童的表皮較薄,屏障功能較弱,更容易受到外界刺激,更為敏感脆弱,成人皮膚屏障功能則要完善得多。因此,成人化妝品和護膚品的功效,對於嬰童來說並不能完全適配,甚至會對嬰童皮膚造成損傷。
比如,嬰幼兒護膚品也會宣傳“功效”,但它們的功效與成人護膚品所稱的“功效”有很大區別,指的是保障嬰童肌膚不受損害,並且在保濕等基礎功能外,具有緩解敏感、強化屏障等作用。至於成人護膚品所稱的美白、祛斑等功效,並不適合兒童。相關成分也可能破壞兒童皮膚的屏障,所以不能讓低齡孩子使用成人護膚品。
再如,隨著場景細分,市場還出現了面向不同年齡段的兒童及青少年的“功效”護膚品。如果仔細看這些護膚品的“功效”,會發現和成人也不一樣,仍舊是結合兒童及青少年的特性設計。例如新生兒的肌膚屏障非常脆弱,所以針對他們的產品以保濕、舒敏為主﹔6歲到12歲的學生開始使用電子產品,加上戶外運動增加,所以產品會適度增加修護、防晒作用。
不論是哪種兒童護膚品,家長們在查看“小金盾”的同時,也可以關注配料表。上海市消保委日用化妝品專業辦建議,盡量選擇配方簡單、不含香料、酒精和著色劑的產品,以降低對兒童皮膚產生刺激的風險。同時,由於兒童護膚品每次用量較少,一件產品往往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能用完,所以消費者應盡量選購保質期長且包裝不過大的產品。
“彩妝玩具”不是兒童彩妝
節日裡孩子們經常用到的彩妝、防晒霜等,同樣不能和成人的混用。
“紅色小象”兒童彩妝的研發人員指出,兒童彩妝同樣受《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約束,應在銷售包裝上展示“小金盾”,從而與成人化妝品、玩具等進行明確區分,避免有害成分傷害兒童。通常,好的兒童彩妝會用玉米澱粉代替傳統彩妝裡常見的滑石粉,並盡量減少可能引發刺激兒童皮膚的成分,比如香精、成膜劑、酒精、激素等。產品類型上,水溶性彩妝、筆狀產品,以及可撕拉指甲油更方便孩子在使用后清潔干淨,避免因過度清潔而傷害肌膚。
尤其要注意的是,消保機構和行業研發者都提到,目前市場上有部分彩妝產品宣稱“兒童專用”,但沒有“小金盾”,商家為了逃避監管,將這類產品包裝成玩具售賣。有的“兒童梳妝台”玩具中含有“口紅”“腮紅”等,但它們都是按照一般玩具產品標准生產的,游離在化妝品管理之外,其中可能含有不適宜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的物質,或可能存在重金屬超標等問題。
至於兒童用防晒霜,除了要關注防晒效果外,是否會刺激皮膚、使用后能否順利清潔也很重要。消保部門提醒,6月齡以下的嬰兒,不宜使用防晒霜,應當避免在日光直射期(每日10時至14時)外出,外出盡量以戴帽子、打傘、穿著淺色純棉衣物等物理遮蓋的方式防晒。對於6月齡至2歲的嬰幼兒,仍然要以衣物遮蓋防晒為主,也可使用SPF10/PA+以內的物理性防晒霜。再大一些的孩子,建議使用帶有“小金盾”的兒童防晒霜。
不存在“食品級”化妝品
最后,要警惕兒童化妝品、護膚品銷售中的弄虛作假行為。
一方面,“小金盾”僅表明產品屬於兒童化妝品類別,但不是產品質量認証標志。也就是說,有“小金盾”的產品並非比其他產品質量更好,只是表示更適合兒童。
家長應通過合法渠道購買兒童化妝品、護膚品,並可利用國家藥監局網站查詢兒童化妝品、護膚品的注冊備案信息,確保標簽與注冊備案一致,警惕不法商家弄虛作假。
另一方面,不要相信直播間或短視頻主播有關兒童化妝品採用“可食用”“食品級”原料的宣傳,因為根本不存在所謂“食品級”化妝品。《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明確,兒童化妝品標簽不得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
化妝品和食品依據不同的法規規定,適用不同的產品標准、原料要求、生產條件等,宣傳“食品級”屬於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此類表述與產品安全性沒有直接關聯。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任翀)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