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了一天假,“五一”加班工資應該怎麼算?
2025年04月30日17:13 |

多了一天假,“五一”加班工資怎麼算?
“五一”國際勞動節即將來臨。相比往年,今年多了一天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怎麼算?值班和加班是一回事嗎?記者綜合整理了相關政策。
問:今年“五一”期間加班工資怎麼算?
答:根據法律規定,法定休假日當天企業安排加班的,必須支付加班工資,不能以安排補休為由不支付加班工資。若“五一”勞動節期間加班,加班工資應該這麼算:
5月1日、5月2日是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支付不低於本人日工資300%的工資報酬,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
5月3日、5月4日、5月5日是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本人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問: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如何確定?
答: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問:公司安排我在假日裡值班,這和加班有區別嗎?
答:有的。加班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值班是指用人單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臨時安排或根據制度安排與勞動者本職無關聯的工作﹔或雖與勞動者本職工作有關聯,但值班期間可以休息的、非生產性責任的工作。簡單來說,一是看勞動者是否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體的生產、經營任務﹔二是看勞動者在值班期間是否可以休息。
問:值班工資和加班工資一樣嗎?
答:值班一般是由用人單位按規章制度、集體合同、單項集體協議、勞動合同或慣例等支付相應待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必須按照不低於法定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周程祎)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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