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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神這些“求職陷阱”,上海市人社局教你避雷

2025年02月19日17:14 | 來源:上海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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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便民】這些“求職陷阱”,市人社局教你避雷→

求職路上,總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陷阱”等待著我們:單位會“代為保管”你的証件?工作服需要職工自己付費購買?簽一份空白的勞動合同更加自由?……市人社局為大家總結了一些職場當中的常見“陷阱”,趕緊來看↓

單位會“代為保管”你的証件?

小鈴去年大學畢業,年前被一家電子商務公司錄用。上周報到當天,公司以審核証件為由要求她提交畢業証書的原件,並告知她,待審核通過后,証書將由單位“代為保管”。像畢業証書這類重要証件,單位可以“代為保管”嗎?

單位向勞動者收取工作服費用?

小許最近應聘到一家咖啡店做咖啡師。報到的時候,公司提出,每個新入職員工需要統一著工作服上班,工作服500元,由單位向勞動者收取。單位可以向勞動者收取工作服費用嗎?

簽訂空白勞動合同更自由?

小銳去年年底被一家文化傳播公司錄取。1月10日,小銳收到了銀行短信,提示她工資到賬,金額為約定的6000元﹔2月10日,小銳再次收到了銀行短信,但工資卻變成了4000元。這是怎麼回事?原來在報到當天,簽訂的是一份空白勞動合同,當時HR說這樣更具自由度。小銳是被“坑”了嗎?

你的勞動合同也由單位保管?

小白最近入職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從事市場助理工作。簽訂勞動合同時,單位HR提出,根據公司規定,每個員工的薪資、福利都屬於公司的商業機密,因此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由小白留存的勞動合同也由單位來保管。公司的做法對嗎?

培訓期間不支付工資?

小孟今年1月被一家游戲公司錄用,雙方簽訂了一份培訓協議並約定:小孟在公司先培訓2個月,培訓期間發放交通補貼和飯貼600元,培訓結束並通過公司考核后,再簽勞動合同,支付相應的工資待遇。事實上,小孟自入職以來,從事的是對公司產品的測試工作,正常上班打卡。單位的做法合法嗎?

資料:市人社局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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