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 上海海關推出26條措施
2024年,上海海關強化制度供給和改革集成,在產業業態創新發展、支持企業“出海”等多個領域實現突破,促進上海外貿質升量穩。
為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企業通關便利,上海海關立足上海強化開放優勢加快建設“五個中心”的發展格局,推出26條措施,來看市發展改革委、上海海關的介紹↓
突出“固本興新”,推動外貿新動能更加強勁。針對現階段外貿增量主要由新業態主導的情況,在兩大新業態領域重點發力:一是促進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包括開展出口拼箱貨物“先查驗后裝運”試點、試點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監管模式,擴大跨境電商出口規模,支持跨境電商與優勢產業協同發展。二是助力“保稅+”新業態發展,包括保稅維修、保稅再制造、保稅燃料加注等。
突出“用戶意識”,推動跨境貿易更加順暢。深入調研企業訴求和地方關注,逐項研究政策堵點,強調“小切口、具體化”解決路徑,優化口岸查驗、屬地查檢作業模式。聚焦“通關+物流”視角,深入推進鐵路快通模式應用,深化推廣“聯動接卸”模式等,同步提高物流效率。創新打造“智慧旅檢Max-T”中轉場景,便利企業商務人員跨境往來。
突出“精准施策”,推動進出口結構更加優化。深入研究當前進口產品結構,重點就進境農食產品流通及優質進口消費品供給提出針對性措施。針對生物醫藥產業,加強與地方政府部門協同共治,進一步擴大生物醫藥研發用物品進口試點及特殊物品通關便利化適用范圍,加快產業鏈前端產品准入。支持上海黃金交易所設立黃金出口監管倉庫並優化保稅監管,服務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突出“服務發展”,推動地方經濟更加向好。進一步擴大主動披露政策適用范圍,推動加工貿易和保稅監管擔保模式改革,助力企業降低運營成本﹔支持企業“出海”,對接國際化的規則、管理和標准,加速拓寬海外市場﹔為千億級產業集群重點企業給予一攬子服務措施﹔支持區域前置貨站等業態發展。
上海外高橋港區海關關員保障上海港首批跨境電商“9610”海運出口貨物順利出海
下一步,上海海關將用好“海關關長送政策上門”等機制,加大政策措施宣貫解讀,以更大的決心和信心,全力以赴落實好各項措施,為上海營商環境優化和外貿在新形勢下實現更高質量發展貢獻新的智慧和力量。
熱點問答
Q1
請介紹一下遠程屬地查檢這一創新性的監管方式的具體措施和適用產品?
A
遠程查檢指的是海關通過視頻實時連線的方式,對企業申報的進出口貨物在目的地開展遠程檢驗檢疫作業。前期已在預包裝食品標簽整改和出口竹木草制品兩類產品的監管中試點了該項措施,在壓縮海關監管時長和企業通關成本方面成效明顯。
為使試點成果惠及更多企業,上海海關進一步推動更多品類產品納入試點范圍。例如,上海正在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消費品首發經濟集聚地,服裝進口量佔全國一半以上,品牌總部雲集。上海海關在全國范圍內率先開展進口服裝採信遠程查檢試點,將遠程查檢與服裝採信相結合,契合進口消費品快速上市需求,顯著提升消費體驗。遠程屬地查檢試點范圍也已拓展到出口生物材料和特殊物品、進口汽車零部件等領域。
Q2
請問真空包裝等高新技術貨物布控查驗模式可以給企業帶來哪些便利?新措施較之前有哪些亮點?
A
高新技術企業的部分進出口貨物在運輸、儲存時存在真空包裝、防光包裝、防塵包裝、恆溫儲存等特殊要求,在口岸普通環境下難以開拆實施檢查。海關創新查驗模式,讓備案企業的進口備案貨物可直接從口岸運輸到企業無塵車間或倉庫,由海關上門實施檢查,檢查完成即可投入生產,備案企業的出口備案貨物海關不實施開拆包裝檢查。運用該模式可以大幅壓縮貨物通關時間,節約物流、倉儲、配套人力資源等各環節成本。
與此前的試點政策,本次新政策有以下亮點:
一是放寬資質要求。支持暫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証書》的企業在上海市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或區級以上地方政府的推薦下適用改革模式,進一步支持新注冊、新投產的企業享受模式便利。
二是拓展運輸方式。企業以鐵路運輸方式進口真空包裝等高新技術貨物適用改革模式,進一步滿足高新技術企業多樣化的跨境運輸需求。
三是簡化備案手續。取消進出口口岸備案要求,企業按照運輸方式向注冊地海關申請備案,無需再次備案進出口口岸。
四是在長三角區域率先實現跨關區聯動。注冊在長三角區域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根據需要選擇區域內任意海關作為貨物進口的目的地海關,進一步滿足高新技術企業多樣化的生產經營需求。
新措施實施后,享惠企業的范圍將更廣、貨物目的地和跨境運輸方式的選擇將更多、企業備案手續將更簡便。
Q3
這次新一輪優化營商環境中有一條是“優化跨境貿易物流體系”,其中提到“支持出口拼箱貨物提前進入中轉集拼倉庫業務試點,實現國際中轉集拼多業態同場作業”。請問,關於這項舉措,海關在監管制度上有何創新,參與企業具體能享受到哪些優惠政策,所謂“多業態同場作業”具體指的是什麼?
A
中轉集拼是國際轉運貨物在上海港拆箱,並與其他出口貨物重新拼箱出運的一種業態。
長期以來,上海港中轉集拼比例不高,與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還有一定差距。為此,海關推出進一步優化中轉集拼作業模式的一系列創新舉措:開展“場內靈活拆拼”,通過全流程數字化監管,對接上海港國際集拼中心平台,自動採集拆、裝、轉、存等物流過程性數據,將海關監管嵌入企業生產,完全順應中轉物流,保障中轉通關“零延時”﹔支持國際轉運、進口分撥、出口集拼、特殊區域拼箱等貨物“多種業態同場作業”﹔推出“兩港聯動駁運”,通過電子關鎖+可視化智能應用嚴密途中監管,實現中轉集拼貨物7*24小時無障礙駁運。
在此基礎上,在外高橋港進一步開展“支持出口拼箱貨物提前進入中轉集拼倉庫業務試點”的政策。即先在倉庫集中貨物,企業根據庫內貨物情況確定拼箱計劃,進一步提升貨物集拼自由度,有助於降低拼箱成本。
Q4
黃金交易是當前的國際熱點。請問海關針對黃金保稅監管的相關措施的創新點有哪些?有哪方面的政策突破?
A
海關支持黃金保稅監管,緊密貼合上海黃金交易所發展新訴求,實現了國內黃金產品與上海黃金交易所國際板黃金庫正式直通。
一是允許同址雙庫,提升流轉效率。在原有保稅倉庫基礎上同址設置出口監管倉庫后,實現境內黃金保稅加工直接復出口至倉庫開展國際板業務,大幅降低企業運輸、周轉及安全成本,提升效率50%以上。
二是不限倉庫面積,減少建設成本。在滿足監管安全前提下,以特批方式對出口監管倉庫取消面積限制,以適應黃金交易行業需求。
三是延長儲存期限,滿足業務需求。在確保監管到位、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根據金交所對所存黃金屬性的專業評估結果,將黃金超2年延期工作常態化,滿足戰略儲備、個人投資長期持有、特殊規格金條難流通等業務需求。
Q5
上海海關在支持本市生物醫藥細胞治療產業發展,便利產品及其原料進出方面,目前有哪些舉措?下一步是否會加大支持力度,推出更多措施,支持本市細胞治療企業“出海”?
A
當前,上海已成為國內細胞治療領域的研發高地,國內已獲批的6款CAR-T產品中,有3款在上海上市。上海海關長期關注細胞治療產業發展,2024年6月率先發布優化CAR-T細胞商業化產品進境加工后復出境監管工作方案,量身制定“一企一策”,覆蓋進出口全部海關業務環節,實現順勢、嵌入式監管。截至目前,依托上海市進出境特殊物品聯合監管機制,我關會同市科委、市藥監局等監管部門,已完成對復星凱瑞、藥明巨諾等2家CAR-T細胞治療產品生產企業的綜合評估,為助力國產細胞治療產品“出海”做好充足的政策支持。下一步,上海海關將繼續擴展細胞治療產品便利化通關模式的覆蓋面,會同有關單位,進一步優化進出境管理程序,全面助力上海細胞治療科技創新策源能力和產業發展能級。
Q6
近年來,上海地區跨境電商出口業務發展勢頭良好,請問上海海關對於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商出口發展將推出哪些新的舉措?
A
上海海關積極參與上海市創建“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的工作,為跨境電商企業“賣全球”積極拓展出口渠道。
11月25日,海關總署發布公告,推出了優化跨境電商出口監管措施,包括簡化出口單証申報手續、擴大出口拼箱貨物“先查驗后裝運”試點、推廣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監管模式等新舉措讓口岸通關更快一點、企業更便利一點,助力企業降成本、增活力。其中:擴大出口拼箱貨物“先查驗后裝運”試點,這項優化舉措將在外高橋港進行試點,年內實現業務常態化運作。推廣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監管模式,進一步滿足跨境電商“出得去、回得來”的實際需求,便利相關企業更好地整合資源,促進新業態健康發展。
Q7
啟運港退稅和一般的出口退稅有什麼不同,優勢在哪裡?上海目前已經開始實施陸路啟運港退稅政策,適用於哪些類型的企業及貨物?
A
啟運港退稅政策是財政、海關及稅務部門聯合推出的出口退稅管理創新模式。一般情況下,出口企業需要將貨物運至出口離境港,並在辦理結關手續后才能向稅務部門申請出口退稅。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后,對符合條件的貨物自啟運港運出后,企業可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退稅手續,有效縮短退稅周期。
2012年,上海港作為首個試點啟運港退稅政策的離境港,為水路運輸啟運港退稅提供優良的離境港物流服務。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有關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上海鐵路閔行站作為啟運港被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從啟運港報關出口,由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承運,從鐵路轉關運輸直達列入實施范圍的離境地口岸離境的集裝箱貨物,可以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出口貨物從閔行站運出即可辦理退稅手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出口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類別為一類或二類,並且在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失信企業除外)﹔此外,危險品暫不適用啟運港退稅政策。
Q8
在減免稅審核方面,除“ERP聯網申報+快速審核”以外,是否有其他便捷模式?如何適用?
A
海關總署關稅司於2024年5月30日啟用“一次辦理、多次審核”模式(以下簡稱“減免稅一表多用”),目前適用於支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征免性質428)、支持新型顯示產業發展(征免性質423)兩項進口稅收政策。
“減免稅一表多用”模式通過事前設置集中辦理確認表單、事后增加報關單自動反填功能等手段,實現了海關審核環節與實貨通關環節交錯進行,原先需要10個工作日出具的《征免稅確認通知書》變為即時出具,通關效率明顯提升。
相較於“ERP聯網申報+快速審核”,“減免稅一表多用”模式能更好兼容個性化的申報要素,即使申報品名、稅號與免稅商品清單不完全一致,經海關確認符合政策規定的,同樣可以享受時效便利。同時,該模式允許企業在不掌握規格型號、價格、原產國等內容或者未取得合同、發票的情形下照常申請《征免稅確認通知書》,直接跳過湊齊貿易單証的等待環節,給予企業更大的自主性和靈活度。
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已上線“一表多用申請”模塊,企業可在該模塊申請辦理“減免稅一表多用”業務。對於具體填報欄目有疑問的,請向主管海關咨詢。
Q9
目前哪些特殊情況的進口消費品可以免於取樣?企業應該如何申請?
A
對於特殊用途且不進入國內流通銷售或贈送的進口消費品,如進口展覽展示、廣告拍攝、研發測試、賽事活動、定向分配的員工服等,可免於取樣送檢和標識標簽檢驗。
企業進口上述類型的消費品時,可向查驗海關提交相應的情況說明和佐証材料,例如:展會(賽事、活動)邀請函、通知、方案,展覽展示概念圖,檢測委托合同,員工服分配清單等。海關經確認情況屬實后即可享受便利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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